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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涛的“三不”说起

2008-10-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陆彩鸣 我有话说

解放军出版社原顾问、编辑家黄涛生前有“三不”:一是从不向组织要职级待遇,二是从不对组织说“不”,三是从不乱花国家的钱。这“三不”之举,是黄涛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集中体现,是他忠于党、忠于军队、忠于人民的真情流露。

先说从不向组织要职级待遇。黄涛1937年参加八路军,同年加入共产党。作为抗战

时期参加革命的“老八路”,黄涛的资历不可谓不老。然而,他在正师职领导岗位上一干就是30年,离休前,老伴让他找组织提一下职级待遇问题,可他说:“加入党组织就是干革命,我只有为组织工作的义务,没有向组织伸手要待遇的权利。”

再说从不向组织说“不”。黄涛讲党性,从不为自己的事情向组织说“不”,也从不为子女的事情向组织说“不”。他的大女儿接到转业通知后,想让黄涛跟所在部队领导说说留在部队,被他拒绝了;他的二女儿从部队转业后,想通过黄涛的关系换一份工作,被他拒绝了;他唯一的儿子得知组织准备将其调到总参石家庄干休所,想让黄涛跟组织上说一声,能留在父母身边,可他还是拒绝了儿子的要求。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但是,黄涛心中的情不是那种儿女情长,而是朴素而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感情,他有的不是舐犊情深的小爱,而是爱党、爱国家、爱军队的大爱。

最后说从不乱花国家的钱。黄涛被确诊为晚期膀胱癌后,医生让他做了一项检查,花了11920元钱,他得知后懊悔了半天,感到十分的心痛。尽管按照有关规定,黄涛的医药费是实报实销的,但他还是舍不得多花钱。在黄涛看来,乱花国家的钱,就是乱花人民的血汗钱,就是对人民犯罪,他宁愿自己吃点苦、受点罪,也不愿多花人民的血汗钱。

黄涛的“三不”,令人感动,发人深思。但是,现实生活中与黄涛“三不”之举大相径庭、背道而驰的党员干部也大有人在。党的十七大向全党特别是领导干部发出“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就应当以黄涛为榜样,用自己的一言一行,真正践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时时处处体现出党员干部应有的先进性和示范性,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这样才能真正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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