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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检在突出实践特色上下功夫

2008-10-2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梁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0日电(记者梁捷)最高人民检察院突出实践特色和检察机关特点,以“坚持科学发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为实践载体,紧扣检察机关职责和检察工作实际,征求意见、解决问题、上下互动,在高检院和省级检察机关掀起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高潮。

为进一步找准检察工作中不符合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检察工作的发展思路,增强学习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高检院广泛征求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意见。目前,已向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14个中央有关部门和中国法学会、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发出征求意见函5000多份;向3000多个地方各级检察院发出征求意见的通知;在高检院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地点、机关局域网上设置意见箱;同时,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网站和正义网上开设了“我为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建言献策”专栏;近日,还将邀请专家咨询委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代表等座谈。

在征求意见、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高检院对检察工作和高检院机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梳理,确定了学习实践活动要解决的五个重点方面的问题:一是着力解决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大局意识不强,与全社会对公平正义的需求不适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不高,以及在履行职责中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监督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制约检察职能发挥的问题。二是着力解决对人民群众感情淡漠,执法为民意识不强,对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体察不充分、回应不及时,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力度不够,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还不够充分等问题。三是着力解决法律监督能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各项业务工作、各地区工作之间发展不平衡,基层基础工作有待加强,检察队伍管理机制不健全,检察工作考评体系不完善、不科学等问题。四是着力解决全局意识不强,领导和推动全国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能力不强,宏观指导、分类指导不力,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执法保障不协调等问题。五是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着力解决党员意识不强,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淡薄等问题;在执法行为作风方面,着力解决受利益驱动办案、执法办案中侵犯当事人人身权利、滥用检察权损害群众利益以及特权思想、霸道作风、执法不公不廉等突出问题。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近日要求高检院机关和地方各级检察院:紧紧围绕确定的实践载体,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特别是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最近对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结合起来,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查找差距从实践入手、制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定措施以实践为基础、解决问题用实践来推动、检验成效以实践作标准,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过程真正成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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