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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三个作为”谋划“三农”发展

2008-10-2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李慧、颜维琦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2日电(记者李慧、颜维琦)《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阐述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时,明确提出了“三个作为”:“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战略任务,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作为基本方向,把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新格局作

为根本要求”。这是对今后指导“三农”工作总体思路的一个新概括新论述,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这三句话都是我们党和国家确立的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战略举措,在过去的文献中都曾有过论述。把三者有机联系在一起,并上升到“战略任务”、“基本方向”、“根本要求”的高度,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还是第一次。

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发展不协调已经影响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尽管城镇化在推进,但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我国仍将有几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的发展始终是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全局的重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涵盖农村改革发展的方方面面,是统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历史任务,将伴随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必须始终作为战略任务长抓不懈。

党的十七大报告在阐述如何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时强调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人多地少缺水的国情,决定了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那就是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政府的支持保护作用,依靠农业科技进步不断提高耕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我国农业基础脆弱,农村发展长期滞后,城乡差距扩大,根本原因在于城乡二元结构及体制尚未打破。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已经成为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当务之急。

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解读

必须在发展战略和政策取向上作出重大调整,着力解决城乡发展不协调问题,促进城乡市场开放统一,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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