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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东坤:济世淑民

2008-10-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特约记者 吴琳 我有话说
有这样一位女性,23年接待来信来访万余件,亲自走访为百姓解决生活难题,使几千对“婚姻没有死亡的”夫妻和好如初;使千余对“婚姻已经死亡的”夫妻解脱痛苦;使近百名失足妇女,在认识到自己错误的同时,开始重新生活;使近千名离
异家庭的子女得到应得的抚育费;使近万名妇女学会依法维护自己权益。她,就是大连市妇联权益部部长王东坤。

“济世淑民正社会之风,侠骨柔肠成人间美名”。王东坤办公室中的这面锦旗格外醒目,上面的18个字完美地诠释了王东坤这位善良、热心、充满正义感的女性所具有的品格。

心装百姓情系妇女

妇联信访工作是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项工作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百倍的工作热情。

1985年,正值全国开展“一五”普法的第一年,王东坤进入大连市妇联从事信访工作。在王东坤的心中,群众的呼声就是“命令”,群众的需要就是“任务”。她不分白天、黑夜、节假日真情接访,从不怠慢任何上访人,哪怕是一个电话访。一个周日下午,她接到家庭纠纷求助者陈某寻求避救的电话,几经协调派出所、市反家暴避救中心,直到很晚才解决了这位阿婆和其残疾女儿求助避救问题。她总是以饱满的热情面对每天繁琐的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执著地奉献。

“八不”原则科学维权

“小事不放、大事不怕、急事不拖、难事不避、钱物不收、冤屈不记、鼓励不忘、信念不变”是多年来从事信访工作的王东坤严格坚守的不变原则。

2003年,一位70多岁的宁大爷为残疾、丧夫、带着双胞胎儿子生活的女儿动迁问题操碎了心,在市妇联。王东坤热情地接待了老人,并与他约好去动迁现场找有关领导协商解决问题。去动迁现场的那天,天上下着瓢泼大雨,王东坤深一脚、浅一脚,脚被鞋磨出了血都不顾。经过王东坤多次沟通,动迁办最终在宁大爷家附近为其女儿解决了住房,了却了老人的心愿。

实践中王东坤深深体会到:作为新时期的信访维权工作者,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解决好每一件上访案件,做到以情维权、以理维权、依法维权。

1992年,一位78岁的张大娘来访,说她解放前在山东老家与张大爷结婚,不久张大爷即来到大连与沈某生活在一起。解放后,张大娘带着女儿、儿子来到大连另住它处。1992年张大爷病故。张大爷的单位以保护一夫一妻为由,剥夺她应享有的职工非因工死亡其家属生活补助费待遇,张大娘到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多次上访未能解决。接访后,王东坤联合张大爷生前所在单位主管局以及劳动局的主管人员,一起到大爷的单位,耐心向他们宣传法律规定,指出国家法律保护1949年以来的合法婚姻。王东坤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得到了单位的理解。张大娘得到了应得的生活补助费,她高兴地说:“是妇联娘家让俺安度晚年。”

开拓创新宏观维权

2004年王东坤被提升为市妇联权益部部长。她开始积极地从理论层面对信访和维权工作进行深层次的探究,确定了“在源头参与中做好宏观维权,在做好微观维权中夯实宏观维权”的工作思路。2002年7月,根据上级妇联部署,王东坤对《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了全面深入研究,结合在信访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从有利于妇女权益保障的角度,提出了大胆的修改意见并得到法学专家的充分肯定。

1991年王东坤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了律师资格证书,2003年至2005年她又参加了省委党校法学研究生班的学习,并取得了法学研究生学位。在实际工作中,她开始注重抓住信访个案,从而推动在动迁时离婚妇女暂住房权益保障、破产企业“三期”女工保护和独生子女奖励费兑现、离婚妇女廉租房补偿等方面妇女整体利益问题的解决。从以往的“点”到现在的“面”,王东坤的工作造福了更多的妇女和家庭,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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