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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网上吸引力

2008-10-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杨永志 我有话说

随着互联网对社会生活影响日趋广泛和深入,互联网的意识形态在整个社会意识形态中影响“权重”也越来越大。因而,要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就必须重视互联网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问题。

目前,从总体上看互联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具体表现为:(1)关注性。据最新统计我国网民人数已达2.53亿

,居世界第一。但是互联网对网民的吸引主要来自国内外信息浏览、人际间交流和沟通、网络游戏、视频娱乐、各种工具性需要等,需要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在网上的影响力。(2)触动性。在互联网上进行思想、文化、道德、舆论等与意识形态有关的管理和引导进展较慢,尚未形成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的主流意识形态。

针对这种状况,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应着手于以下方面:

第一,要加大我国在互联网的正面舆论力。2008年6月20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人民日报社考察时,对新闻宣传工作提出“要不断提高舆论引导能力”的指示。互联网由于具有公开、自由、便利、匿名等特征,能将个人议题演绎为公众议题,将局部关注放大为四海焦点,多元价值观念和各种集团利益要求的信息,形成源源不断和规模宏大的舆论内容,越来越成为大众舆论的主经通道和集散地。舆论对意识形态的影响非常之大和直接,要减少互联网上错误舆论和虚假信息带给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负面影响,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就要从大众舆论的引导入手,在互联网上发出响亮的“主流声音”和“中国声音”,不断加大正面舆论的影响力量。

第二,要调动广大网民对公共事件的监督力。近年来,我国反映在互联网上的各种公共事件层出不穷,如“范跑跑”、“周老虎”、“藏羚羊”事件等,表明了网民对这些事件的参与度非常高。像为农民工争取各种权利、强化低收入家庭社会保障、深入医疗保险体制改革、治理教育乱收费等,网民们提出的很多意见被采纳,体现了网民参与的有效性。而犯罪嫌疑人怕被上网查对身份和通缉,腐败分子怕被上网“晒黑”,造假者怕被上网“现眼”,赖账者怕被上网“曝光”,行政不作为者怕被上网成“明星”,有损公德者怕被“人肉搜索”等,体现了网民参与产生的社会威慑力非常之大。

第三,要增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染力。网民对互联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没有兴趣,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感染力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因素。网络环境中的浏览方式与课堂教学中的强制灌输不同,网民随时可以“用脚表态”。为此,涉及意识形态教育的文章和评论要有清新风格,少套用文件语言,不用寻章摘句文笔,从社会生活中捕捉思想火花,汲取群众语言,以情动人,增加文章的亲和力;高度关注大多数网民的利益诉求,不仅为网民提供更多、更快、更好的服务,更要关心广大人民的利益,诟病社会假丑恶的现象,直面全社会关注的议题;以喜闻乐见的形式,以催人奋进的事实情节,以贴近群众亲近群众的方法吸引网民。这样,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感染力。

第四,要提高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说服力。作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战线工作者,应有互联网上的责任担当意识,要敢于直面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面对突发和激化的局部矛盾,在引导和教育过程中,要把问题的道理讲深、讲透、讲到网民的心底,要把矛盾的核心和实质梳理清楚,对网民做出负责的交待,这样有助于减轻社会压力,更能获得网民的信任。面对复杂多变和五彩缤纷的现实生活问题做出深入浅出与合乎情理的阐释,广大网民才不至于被错误和庸俗的观念所左右,才能对科学的揭示和崇高的境界有真正的认同、尊敬和皈依。

第五,形成对错误思潮的“免疫力”。互联网在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宣传党的主张,弘扬社会正气,通达社情民意,引导社会热点,疏导公众情绪,搞好舆论监督过程中,要形成对社会高度关注事件的舆论“左右力”,这种力量来自对事实的真实披露和对事理的科学解释,使网民在耳濡目染中受到震撼和影响,从而使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成为网上多元化思想和文化大潮的中流砥柱;形成网民对网上各种错误思潮的“免疫力”,通过加强网络文化的建设,营造良好网络环境,使网民不断增强明辨是非和抵制蛊惑的能力。

毋庸讳言,互联网的存在和发展,也带来许多负面问题。由于网络匿名、言论表达自由,导致许多信息良莠不齐,鱼龙混杂。加之个人文化水准、道德观念、价值取向等千差万别,必然带来一些人的造谣诽谤和胡言乱语等消极现象,以及由此引发的危害社会安全的信息散布,不良社会思潮恣意蔓延,违反法律的“人肉搜索”,以键盘为武器的“网络暴民”等问题。对此除了采取各种必要的治理措施外,还必须积极实施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吸引力的教育。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马克思主义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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