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全国综治工作暨全国综治先进检查验收工作启动

2008-10-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任生心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0月27日电(记者任生心)中央综治委今天召开全国综治工作暨全国综治先进检查验收动员会,宣布自即日起会同中央有关部门联合组成检查验收组,对各省(区、市)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同时对各地推荐的2005至2008年度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

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验收。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出席动员会并讲话。

陈冀平指出,这次检查验收的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促进平安建设,增强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对综治工作的重视,发现并有效地解决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真正成为全国的榜样、典型。

陈冀平认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当前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各部门如何围绕平安建设,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一是如何抓好基层基础建设,真正做到基层工作有人抓。陈冀平指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效明显的地方,一定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齐抓共管局面好的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没有成效或成效甚微的地方,往往是某些部门单打独斗、齐抓共管发挥不好的地方。”

记者从会上获悉,中央综治委会同中央有关部门将联合组成12个检查验收组,依据以下验收条件展开工作:一是群众安全感情况及群众对本地综治工作满意度,干部群众对平安建设的知晓率;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是否得到加强,乡镇(街道)综治组织建设和综治干部配备是否有力,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是否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三是本地是否发生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治安、安全案(事)件,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是否发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发生造成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四是综治委职能作用发挥和各部门齐抓共管等情况;五是综治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