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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70项商品出口退税率下月起调高

2008-11-18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1月17日电 记者冯蕾今天从财政部获悉,为扶持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支持产业优化升级,自2008年12月1日,我国将进一步提高部分劳动密集型产品、机电产品和其他受影响较大产品的出口退税率。

据了解,为落实国务院的决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布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

劳动密集型产品等商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通知》。通知明确了3770项提高退税率的商品的具体范围,主要内容如下:将轮胎等部分橡胶制品、主体或全部以人工速生材为原料的部分林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9%;将金属挤压用模等部分模具、玻璃器皿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1%;将冻对虾仁、冻蟹等部分水产品的退税率由5%提高到13%;将箱包、鞋、帽、伞、家具、寝具、灯具、钟表等商品的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将牙膏等部分化工产品、石材、铝板带等有色金属加工材料等商品的退税率分别由5%、9%提高到11%、13%;将农用泵、摩托车、自行车、家用电器等部分机电产品的退税率分别由9%提高到11%,11%提高到13%,13%提高到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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