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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儿钱”背后的“游戏规则”

2008-11-2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杨亮 我有话说
最近,一些城市接连发生出租车停运事件,让人们的目光聚焦“份儿钱”问题。透过停运事件,问题的症结更加清晰地显现在人们面前:行业垄断利润。专家指出:出租车停运事件可以说是近年来城市出租车行业利益纷争的一个“标本”事件,由此暴露了体制性痼疾等行业“游戏规则”。

“份儿钱”、暴

利、垄断――体制性行业“游戏规则”?

所谓“份儿钱”,就是每辆出租车交给出租车公司或其他出租车辆经营公司的固定费用,也就是出租车所缴纳的承包金。

这一费用产生的土壤来自于目前多数城市实行的出租车管理体制――出租车公司从相关部门获得出租车的经营权,公司或司机则出资购车,司机承担运营费用,按月给公司上缴管理费,即“份儿钱”。

这一体制被称为特许经营或许可制。业内专家指出,在这样一种体制下,“管理部门―出租车公司―司机”的三级管理,容易使出租车行业出现两种局面:管理者垄断运营权、出租车公司“垄断”司机。

(来源:山西商报网)

公用事业研究专家郭玉闪认为,城市的出租车业务属于城市公用事业的组成部分,按照建设部2004年出台的《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公用事业一般宜用许可制度。这是出租车市场实行特许经营的一个法律依据。但是,政府对出租车运营进行管制,有可能产生寻租行为。

特许经营制度“存在即合理”的另一个“理由”是:管理部门通过控制出租车数量来规范市场和行业。

我国出租车行业全面起步于上世纪80年代,最初个人和企业进入出租车行业并不难。当时的出租车行业尚属卖方市场,司机们普遍能拿到较高收入。然而巨大利益吸引了大批人的进入,直接导致行业竞争混乱不堪。1994年前后,政府决定对出租车经营权的审批进行严格管制,实行出租车准入数量管制。

所谓准入数量管制,指政府对出租车需求量进行估算,按照估算量进行投放,不得超出。根据规定,在营的出租车数目必须等于政府投放市场的经营权数量。目前,中国大多数城市的出租车行业采取承包经营模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史际春认为,适当的出租车总量是由价格、供求、替代交通工具等综合因素交互作用的一种发展、动态的平衡,可以通过市场合理竞争来确定,也可以由市场机制来调节。一位专家指出,有数量控制,出租车经营权的真正价值就不同了。这也是产生利益分配问题的关键原因。

放开市场,还是改变模式:利益分配格局要“变”

郭玉闪说,凭着垄断资源,出租车公司可以向司机索取高额的份钱。因为,出租车的数量和牌照几乎全部掌握在他们手里。

关键的问题在于“份儿钱”,谁来确定“份儿钱”?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夏学銮认为,在现有体制下,“份儿钱”按理说应该这样构成――出租车公司的运营成本(包括购车费用),再加上合理的利润,平摊到每辆车、每名司机的头上,这个“份儿钱”就是合理的。但实际上,出租车公司规定的“份儿钱”要远高于此。据了解,北京出租车司机双班的“份儿钱”是每月7000元左右,南京是6000多元,重庆是7000多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余晖认为,目前的出租车企业所承担起的应有管理职责还显不够,而且一大部分出租车公司的成本并不公开透明,存在可观的非生产性开支。

就此,有专家表示,应该“适时适量”的放开出租车运营市场。同时,降低出租车行业的准入门槛。但有人担忧,市场放开后会有大量从业人员涌入市场,造成行业竞争过激。同时,如何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权益也变得更有难度。对此,有专家支招:可以通过组建行业自律组织来镀金行业规范运营,而且通过推行资格考试或准入也是一个可行之策。

还有专家表示,当前的出租车行业运营模式需要改革。据了解,目前,国内绝大多数城市出租车行业都采用了与北京类似的运营模式――运营牌照属于出租车公司,司机向公司交“份儿钱”。各地的区别只在于“份儿钱”的多少。

“另外,地方政府要完善出租业行业管理的规定,严格规定它与政府管理部门、出租司机和雇主的关系,特别是要严格规定其收取‘租金’或‘份儿钱’的份额,详细规定其权利和义务,使出租车公司真正成为一个肩负社会责任、具有和谐劳动关系的经济实体。”夏学銮说。

专家称:是否可以借鉴“温州模式”?1998年,温州全面实施出租车“政府―车主”的两级管理。目前温州市区98.8%的出租汽车的经营权实现了个人所有。温州的出租车司机只需向出租公司每月交纳120元管理费用,其余的收入都属于自己,多劳多得。

专家直言,不论采用何种模式运营出租车市场,其中最关键的是:合理调配管理部门、出租车企业和出租车司机三者之间的权力、义务和利益格局。

工会,协会?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

如何实现对出租车行业的有效规范和管理?一些专家提出,应该通过建立和组织行业协会进行制约。

据了解,目前出租车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70%,工会组建率低,职工入会率低,劳动合同签订率低等问题相当严重。

最近,有地方政府已经承诺:支持出租车司机组建工会。在更高层面上,出租车司机的权益保障问题也得到了中华全国总工会的重视。11月13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出通知,要求推进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

推进出租车企业组建工会,无疑是保障出租车行业从业人员权利的重要措施。但有专家表示或许还有更好的办法。在中国人民大学政治学教授张鸣看来,管理者或许可以借鉴河南省新乡市的做法:政府从出租车行业的利益纠葛中脱身,并剥离出租车公司的中间环节。

在新乡这个市区人口百万的城市,经过将近10年的演进,出租车行业逐渐形成了这样一种运作模式:政府将出租车经营权直接拍卖给个人,取得经营权的车主自愿选择挂靠一家出租车服务公司,车主每年只需缴纳少量的服务费。

张鸣认为,出租车行业完全没有必要人为设计成“法定垄断”行业。变革特许制,或许能成为理顺出租车行业的法门。对于适宜市场化的行业,我们应学会用法律手段而非组织方式来管理。如果实在觉得有特殊的安全需要,也可以采用帮助业者组织出租车协会的方式,并辅以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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