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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食品企业签署践行道德承诺书

2008-11-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菲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记者李菲)中宣部、中央文明办等七部门28日起组织开展“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活动,百家食品企业签署践行道德承诺书。承诺书全文如下: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全国工商联以“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

为耻”为主题,组织开展“百家食品企业践行道德承诺”活动,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力举措,是利国利民利企业的大好事,我们坚决拥护,积极响应,并作如下承诺:

1、恪守职业道德,制售放心食品。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引导企业干部职工讲道德、守诚信,切实做到“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把知荣避耻贯穿于企业决策、企业管理之中,体现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之中,生产和销售让消费者信得过的食品。

2、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接受政府监管部门和消费者监督,向社会发布企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标准,让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置于广大消费者的监督之下。

3、严格经营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具备确保食品质量的生产环境和生产技术装备,保证在生产、销售食品的各个环节符合国家标准,确保食品质量符合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

4、严把材料关口,杜绝食品污染。做到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符合国家标准,严格执行原辅材料采购供应制度,在食品包装、运输、贮存过程中,确保食品的清洁安全、无毒无害,符合卫生标准。

5、完善服务体系,做到负责到底。制定完善《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应急制度》及《有害食品召回、追回制度》,如食品质量出现问题,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主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依法赔偿消费者损失,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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