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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成立专业委员会

2008-12-0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袁祥 我有话说
本报重庆11月30日电越来越多复杂疑难和新类型知识产权案件进入司法渠道,需要人民法院慎重解决,化解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表示,“要着力研究和解决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人民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和审判实践中亟须解决的突出问题,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29日下午在重庆正式成立。奚晓明表示,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对于凝集知识产权审判研究力量、整合研究资源、多出快出并转化研究成果,加强理论提升和培养应用法学研究人才,都有重要意义。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经济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知识产权司法需求越来越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领域日益拓宽,新型案件和疑难问题不断涌现。人民法院目前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已经从传统的著作权、专利、商标案件进一步扩展到了网络著作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民间文学艺术、网络域名、反垄断、特许经营、驰名商标司法认定等全新领域。

奚晓明说:“面对这些新类型案件和疑难问题,只有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认真研究新类型案件和疑难问题与法制发展、科技进步、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充分了解其产生的社会原因和发展趋向,才能正确作出裁判,才能不断提高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知识产权司法需求。”

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的委员中既有来自司法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也有活跃在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前沿的专家学者,还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官员。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钱锋介绍,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研究重点为知识产权应用法学理论的创新,最终目标确定为构建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体系。具体研究包括三个层次:一是进行知识产权审判理论研究,促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二是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有关人民法院工作内容的具体措施。三是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论体系。

知识产权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将依托重庆高院开展工作。目前,重庆高院已经建立了专业委员会的基本组织,制定了专业委员会规则,还将通过建立和完善专委会有关开展组织活动制度、课题研究制度、研究经费保障制度、研究成果转化等各项管理和工作制度,形成运转顺畅、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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