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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扎实开展工作

2008-12-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徐京跃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12月5日电(记者徐京跃)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以来,中央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派出的指导检查组,按照中央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派出中央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是中央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指导和督促检查的重要

举措。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向全国参加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单位派出23个指导检查组,其中向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派出7个指导检查组,向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中管金融机构、人民团体派出16个指导检查组。

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各指导检查组认真学习中央精神,紧密结合当前经济形势,指导联系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分别联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河南、湖南、广东、广西,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协、自然科学基金会、国家海洋局、国家测绘局等单位的指导检查组重点组织学习了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政治局常委到联系点调研指导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完善了思路,突出了工作重点。联系陕西、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指导检查组要求所联系的单位以学习实践活动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保中央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更好地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总要求落到实处。联系山东、云南、重庆、西藏等省区市的指导检查组把应对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变化作为指导检查工作的内容之一,要求所联系的省区市深入查找在防范国际金融风险、抵御外部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联系国务院办公厅、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参事室、国家外国专家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信访局等单位的指导检查组,指导联系单位自觉贯彻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战略部署,积极配合各单位尽快启动、落实和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各项措施。联系国家质检总局、安监总局、国家电监会、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国家统计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国贸促会等单位的指导检查组及时建议联系单位,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做到“十个体现”:体现到学习计划中,体现到调研题目中,体现到解放思想讨论中,体现到查找突出问题中,体现到分析检查报告中,体现到解决突出问题上,体现到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上,体现到坚持走群众路线上,体现到整改方案中,体现到学习实践活动的总结和成果评价上。

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各指导检查组深入指导检查,按照中央提出的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对联系单位制定活动方案、确定实践载体、深入调查研究、开展解放思想讨论等重点环节的工作加强指导、严格把关、鼓励创新。各指导检查组深入了解、掌握和检查学习实践活动的进展情况,积极向联系单位提出工作建议;认真总结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经验,发现和分析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解决;及时向中央深入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联系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粮食局、国家能源局等单位的指导检查组及时提示联系单位,对每个阶段的活动要做到“三个超前谋划”,即要超前谋划解决问题和建立完善体制机制工作,要超前谋划形成分析检查报道前期工作,超前谋划考虑群众满意度的测评工作方案。联系中央纪委机关、中央办公厅、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统战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档案馆、教育部等单位的指导检查组提出在分析检查阶段要坚持“五个更加注重”,即更加注重指导联系单位深化理论学习,更加注重指导联系单位理论联系实际,更加注重指导联系单位搞好群众评议,更加注重指导联系单位做好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更加注重指导联系单位改进工作方式。许多指导检查组都建立了联络员制度、情况交流制度、信息沟通制度、自身建设制度。

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各指导检查组重视自身建设,准确把握工作定位,紧紧依靠联系单位党委(党组)开展工作,较好地发挥了桥梁纽带作用。联系全国人大机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中央政法委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单位的指导检查组寓指导检查于主动服务中,主动参加联系单位的相关活动,全面深入了解、掌握、分析联系单位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提炼和推广各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联系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国防科工局、国家烟草局、国家邮政局、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等单位的指导检查组采取“请上来,走下去”等方式开展指导检查工作,请上来召开座谈会、沟通会和交流会,走下去参加动员会、学习辅导会、专题调研会、党组扩大会和活动开展情况汇报会,加大与联系单位的互动。联系中央党校、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家行政学院、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记协、中国残联等单位的指导检查组针对所联系的中国文联、中国作协、中国记协等单位的特点,指导其紧密联系实际,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着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大发展大繁荣,促使了联系单位在学习实践活动中进一步突出实践特色。

中央学习实践活动各指导检查组成员保持良好精神状态,推进指导检查工作扎实开展。各指导检查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求真务实的作风,高标准开展指导检查工作。他们带头加强学习,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指示精神上来,努力掌握指导检查工作的主动权。联系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省市的指导检查组要求集中精力抓好自学,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吃准吃透,做到准确理解,熟记于心。负责联系中央纪委机关、中央办公厅、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统战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档案馆、教育部等单位的指导检查组每周至少集中三个半天进行学习,认真理解和掌握中央精神和政策,增强指导检查工作的主动权,建立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研讨制度、大事记制度和保密制度,明确五项纪律,为做好指导检查工作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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