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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升网络媒体公信力

2008-12-1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韩振峰 我有话说

网络媒体的公信力,是指网络媒体所具有的赢得公众信任的职业品质和能力,是受众对网络媒体的信赖程度。近年来,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兴舆论媒体,其社会影响力已经越来越大。但是,与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相比,其社会公信力仍然存在明显不足。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第2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

显示,广大网民对互联网的信任度比对传统媒体如电视、电台和报纸的信任度要低许多,只有25.1%的网民表示对互联网信任,约有一半的网民认为网络内容有七成是不可信的。公信力的不足,严重影响了网络媒体的权威性,也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网络媒体在广大受众心目中的应有地位。

造成网络媒体公信力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概括起来说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些网络媒体公信力意识不强,片面追求点击率和时效性。二是一些网络媒体的编辑素质参差不齐,这就为一些虚假新闻的制造和传播提供了机会。三是网络媒体的管理制度还欠健全完善,网络立法明显滞后。四是一些网络媒体为制造轰动效应,“只求其怪不求其真”,忽视社会责任。

面对网络媒体公信力缺失的现象以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笔者认为,提高网络媒体的社会公信力要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

第一,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立法和监管力度。如果网络媒体的制造、传播虚假新闻或虚假广告行为能及时得到制度约束、政策限制和法律惩处,那么大部分媒体还是能自觉守法的。另外,我们的各级政府机构也应进一步提高信息的透明度,特别是一些重要的主流媒体要健全准确高效的新闻发布机制,这样才更有助于网络媒体新闻信息的净化。

第二,建立健全一整套系统规范的采编发管理体制。现在网络媒体把关人的责任往往由一个人来承担,这是一种很不科学、很不安全的把关模式,为了有效改变这种不规范、不安全的状况,在各级政府机构加强对网络媒体进行监管的同时,网络媒体自身应借鉴传统媒体采编机制,建立一整套系统、规范的采编发管理体制,健全责任制度。

第三,努力提高网络媒体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自律意识。网络媒体内部应当经常性地开展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思想道德教育、时事政策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切实提高广大网络媒体工作者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专业技能素质,不断强化其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自律意识,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

第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增强网络媒体报道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这是增强网络媒体公信力的内在要求。为此,各种网络媒体一定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媒体宣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同群众交流互动中形成社会共识,在加强信息服务中开展思想教育。

总之,网络媒体的权威性主要来自于它的影响力,而其影响力又主要取决于它的公信力。公信力是一切媒体存在和发展的生命,更是新兴网络媒体发展的根本。笔者诚恳地呼吁:广大网络媒体一定要站在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广大青少年负责的高度,从逐步提高公信力入手,不断提高自身的影响力和权威性。

(作者系河北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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