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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小学将设民族团结教育课

2008-12-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玉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6日电记者李玉兰今天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新发布的《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全国中小学设置专门的民族团结教育课程,根据不同年级开设不同课程、保证相应学时。

据介绍,《纲要(试行)》要求小学和初中阶段每学年保证10―12个学时的教学时间,普通高中每学年8―

10个学时,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每学年12―14个学时。小学三、四年级的民族团结教育课学习重点是进行民族知识启蒙教育,形成民族团结的基本意识。小学五、六年级要开展民族常识教育,形成“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必要性的基本认识。初中阶段(七、八年级)要开展民族政策常识教育,使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能遵循并运用民族政策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高中阶段(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二年级)要开展民族理论常识教育,使学生在职业生涯和交往中具备较强正确处理民族关系的能力。高中阶段(普通高级中学十、十一年级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一、二年级)要开展民族理论常识教育,使学生在比较中进一步认识我们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优越性,坚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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