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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进出口关税进一步调整

2008-1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冯蕾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17日电 记者冯蕾今天从财政部获悉,从2009 年1 月1日起,我国将进一步调整进出口关税税则,将通过较低暂定税率的形式,适当降低部分国内需求较大的生产性原料的进口关税,并继续执行2008年12月1日起取消部分钢材出口关税、调整尿素等化肥出口季节性关税的政策,同时降低部分化肥及其原料的
特别出口关税税率。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称,此次调整有利于缓解纺织、钢材、化肥等行业面临的经营困难。

据了解,明年将对670多种商品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一是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对动物饲料、农药中间体等农业生产资料以及茶叶采摘机、土豆、甜菜收获机、青储饲料收获机和大型收割机等农用机械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根据国内市场供需变化情况,取消豆饼、猪肉、印楝油的进口暂定税率,恢复为最惠国税率。同时,为保障国内农业生产用肥的需要,继续对尿素、磷酸氢二铵等化肥出口征收季节性出口关税,继续对复合肥等部分化肥及其原料征收特别出口关税。二是支持高新技术发展,鼓励企业自主创新,推动产业结构升级,促进振兴国内装备制造业。对取向性硅电钢宽板、离子交换膜、液晶显示板用偏振片等部分国内暂不能生产或技术性能指标不能满足需要的电子、化工、信息技术产品原料,气体激光发生器、空调用无级变速压缩机等有利于新技术引进及推广应用的关键设备及零部件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三是促进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鼓励利用再生资源、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对硒、燃料油、电解铜、钽废碎料等能源资源类产品,甘油、石脑油等基础性原材料,风力发电设备关键件等有利于环境保护的设备及零部件继续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对煤炭、原油、金属矿砂等能源资源类产品以及木浆、焦炭、铁合金、钢坯、部分钢材等生产能耗高、对环境影响大的产品继续实施出口暂定税率。

此外,2009年我国将继续履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关税减让承诺,进一步降低鲜草莓等5种商品的进口关税;继续对小麦、玉米、稻谷和大米、糖、羊毛、毛条、棉花等7种农产品和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等3种化肥实施关税配额管理,其中,对关税配额外进口一定数量的棉花继续实施滑准税,税率维持不变;对尿素、复合肥、磷酸氢二铵继续实施1%的暂定配额税率;继续对冻鸡等55种商品实施从量税或复合税,并调低11种胶卷的从量税税率。调整后,我国关税总水平仍为9.8%,其中,农产品平均税率为15.2%,工业品平均税率为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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