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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港区获国务院批准成立

2008-12-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苏雁 我有话说
本报苏州12月17日电江苏以及长江中下游沿线第一个保税港区――张家港保税港区日前正式获得国务院批准设立。这也是我国迄今第一个位于县域口岸的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将兼具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的功能,是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具有国际中转、国际采购、国际配送

、国际转口贸易、商品展示、出口加工、口岸等功能的特殊经济区。享受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港区的政策。

保税港区具备的“港口+自由贸易区”功能是自由港模式在我国的特殊表现形式。张家港保税港区获批后,我国设立的保税港区就达到12个。整个长江流域就拥有上游沿线的重庆两路寸滩、入海口的上海洋山以及下游沿线的江苏张家港3个保税港区,形成辐射全流域的自由港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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