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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的三个焦点

2008-12-2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袁祥 王逸吟 我有话说
2007年,我国义务教育经费总投入为5046亿元,比上年增长26%。其中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达到2992亿元,比上年增加37.4%。

这是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施行后,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出现的令所有关心中国义务教育的人们十分欣喜的事。

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路甬祥12月25日坦言:“农村义

务教育经费虽有较大增长,但保障还是低水平的。”

路甬祥是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情况时作上述表示的。

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年9月间又一次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其关注的焦点是: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有没有得到落实?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情况怎样?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情况如何?乡村校舍还存在哪些安全隐患?

“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今年秋季学期开始的时候,我国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学杂费开始全部免除。这一政策既包括了符合当地政府接收条件、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包括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城乡全部实现免费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又一重大举措。”路甬祥在报告中这样评价道。

此前,农村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已有几年。而广大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薄弱,发展义务教育依然缺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金。为了贯彻落实好义务教育法,2006年以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举措,特别是在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

“新机制实施三年来,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路甬祥表示。变化首先是指经费总量持续增加,据统计,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比上年增加37.4%,其次,从结构来看,“增长部分以财政性经费为主,尤其是预算内财政拨款增幅较大。”投入的2992亿元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有2839亿元来自财政投入,且绝大部分都是预算内拨款。

尽管取得了很大突破,路甬祥还是给出了一个判断:“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难以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

“难以满足发展需要”,首先体现为经费保障水平偏低。随着农村学校布局的调整,一部分学校撤并,对寄宿制学校的需求大量增加。“有些学校由于缺乏学生宿舍等生活用房,甚至还存在两三个学生挤住一张床铺的现象。”路甬祥透露。此外,农村学校教学设备不足,2007年全国农村小学实验仪器达标学校只有53.1%,低于城市20个百分点。而且许多学校在改水改厕以及解决饮水难、做饭难等问题上,都还有较大的资金缺口。

“难以满足发展需要”,还源于经费的拨付、使用和管理存在问题。2007年,国家审计署在审计中发现,一些地方政府在分担义务教育经费上存在“上增下减”现象。“上级政府增加了投入,本级政府却减少了应承担的资金。”路甬祥解释说。

“在审计调查的16个省54个县中,有3个省未按规定落实资金1.08亿元,有8个县未按规定落实资金1350万元,分别占应承担资金总额的8.65%、71.78%。”这些数字已经说明了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建议,在不断完善新机制的基础上,通过专项资金补助解决一些突出问题。报告提出,在国家正在研究制定的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应就尽快转变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薄弱状况,特别是增加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经费问题予以专题研究。检查组还建议,应及时总结试点省份化解“普九”债务的经验,并在全国推开。

路甬祥明确表示,要“依法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推动农村学校从维持基本运转向提高教育质量转变。”

“教育发展的不均衡状况短期内难以消除”

一直以来,实现均衡发展都是义务教育的难题。为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宏观政策,把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差距作为推进均衡发展的重要任务。2007年底,西部地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攻坚目标如期实现,“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98%,农村学校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也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为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广东、福建等省采取了由政府代偿学费的政策。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方面,目前已基本形成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就读的工作格局。据教育部汇报,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有765万人,其中77%的小学生、80%的初中生在公办学校就读。

但是,执法检查报告指出:“教育发展的不均衡状况短期内难以消除。东西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差距较大。”

报告显示:近几年,中央财政在义务教育经费投入方面向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倾斜力度很大,但由于这些地区经济发展落后、历史欠账多等原因,教育基础仍然较差。一些农村学校骨干教师流失严重,大量由边远、贫困农村向乡镇、县城流动,由中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流动,不同地区间师资力量的差距不断拉大。

据教育部反映,农村初中大班额现象比较普遍。2007年,农村初中大班额比例达到68%,全国有64个县的初中全部是大班额,其中50个县在中西部地区。

“在城市,义务教育不均衡的主要反映是择校问题依然严重,这仍是群众关注的热点。”路甬祥说,“此外,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的权利有待进一步保障。在一些地方,部分随迁子女还不能及时入学。对以招收随迁子女为主的民办学校,有些地方政府支持不够。”

检查组认为,各级政府应当依法承担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职责。为此,路甬祥建议:“经费投入应继续向西部地区和农村倾斜,特别是向贫困地区和办学条件困难的学校倾斜。随着经济发展应不断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人均经费标准,逐步缩小与城市的差距。为了尽快缩小学校之间的差距,建议逐步统一区县内教师收入水平,为教师合理流动创造条件,同时,建立和完善城镇教师到农村支教制度。为了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问题,应积极研究建立综合解决机制。”

“农村教师队伍还达不到提高教育质量要求”

2006年以来,我国探索建立了一些教师队伍补充、提高新机制。农村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学生免费教育政策、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陆续实施,各地方也推出了许多新做法。

但是,农村教师队伍还达不到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要求。

报告显示,农村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偏低。当前小学、初中教职工和学生比例基本编制标准,农村分别是1:23、1:18,城市分别是1:19、1:13.5,农村低于城市。“而农村学校由于相对分散、寄宿学生增加等原因,恰恰需要多配备教师。”路甬祥提醒说。

检查组还发现,农村教师补充退出机制也不健全。“一些不合格人员占据着教师岗位,缺乏正常的退出渠道,无法腾出编制补充年轻、优秀教师。”来自教育部的数据显示,2004年至2006年,全国约有10%的县连续三年未补充公办教师。一些农村学校五六年没有录用新教师。

另外,代课教师过多、培训经费不足、住房条件较差,医疗、失业和养老保险政策尚未落实,都影响了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

检查组认为,我国农村地区(包括县镇)教师占全国普通中小学专任教师的80%,其数量和质量直接关系到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和发展进程。应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出发,切实解决好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问题。

检查组建议,进一步完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标准和编制配备政策,积极建立编制动态调整机制。积极创造条件,将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由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逐步扩大到省属师范院校,着力培养扎根农村的教师。

“建议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水平,尽快出台并切实实施绩效工资制度,并对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确保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路甬祥说。

而最新的进展是,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统一教师职务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的意见。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原则通过了《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义务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基础,是促进我国从人口大国迈向人力资源强国的奠基工程。”路甬祥郑重表示,“实施好义务教育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是中央和地方共同的责任。”

实施好义务教育法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是中央和地方共同的责任。图为西藏堆龙德庆县羊达乡通嘎村教学点的学生们在课间跳绳。

新华社记者格桑达瓦摄

(本报北京12月2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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