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通报党的十七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2008-12-2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倪迅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2月26日电(记者倪迅)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干以胜通报了党的十七大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情况。

据介绍,党的十七大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了违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案件、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损

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商业贿赂案件等。

据统计,2007 年11 月至2008 年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4.3万件,结案14.4万件,处分15.1万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4960人(移送司法机关80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60.9亿元。中央纪委监察部严肃查处了刘志华、陈同海、孙善武、孙瑜等大案要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据悉,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也为一些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通过查办案件,严肃了党的纪律,惩处了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党员干部,表明了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强决心,增强了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据介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案件审理工作,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等进行严格审查,切实发挥了内部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的作用,提高了案件质量,保障了被调查、处理人员的合法权益。坚持依纪依法文明办案,重视保障被调查、处理人员的申辩权、申诉权、人身权、知情权和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形成查办案件的整体合力,重点查办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继续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商业贿赂、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案件,加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部门案件的查处力度,努力突破一批大案要案,以反腐倡廉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