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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乐费”不能转嫁给消费者

2008-12-30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舒圣祥 我有话说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向卡拉OK、商场、宾馆等公共场所收取音乐版权费,已经不新鲜了。没想到,最近中音协又盯上殡仪馆这块“大蛋糕”。中音协决定以商场背景音乐收费标准为指导价格,也就是以2元每年每平方米的收费标准对殡仪馆播放哀乐征收版权费。

不用说,这肯定是一条招骂的新闻。有说中音协“想钱想疯了”的,也有骂那位首先意识到播放哀乐应交版权费的律师的,总之各种难听的话都有。“死不起了”已经成为大家的一种共同意识,你中音协再来插一杠子,这不是明摆着想发死人财吗?在强烈的愤慨之下,似乎没有人愿意从法律意义上去想一想:既然哀乐也是有版权作者的,为什么其他音乐收得版权费,哀乐就偏偏收不得呢?

我们知道,殡仪馆不仅高度垄断,而且还高度暴利――殡葬暴利已经多年连续登上“十大最暴利行业榜”。殡仪馆的收费项目甚至细致到了几朵小白花,而且没有任何一个项目是不收费的,其收费项目之细之多,堪称一绝。区区每年每平米2元的哀乐版权费,对暴利的殡仪馆来说,实在不过是九牛一毛。凭什么版权人要让暴利的殡仪馆白白使用自己的音乐?

有殡仪馆对播放《哀乐》要收版权费感到“不可思议”,认为这是“在死人头上砍一刀”,这听来真让人五味杂陈:与你那些名目众多且不乏敲诈勒索的收费项目相比,谁比谁更“不可思议”?又是谁在死人头上砍了一刀又一刀,让人们“连死都死不起”?

我知道,人们之所以如此反对中音协向殡仪馆征收哀乐版权费,不是真的认为这一行为有多么不合理,而是怕“羊毛出在羊身上”,担心殡仪馆最终会把这笔费用转嫁到我们消费者头上。我们的反对,因此在事实上的意义是:因为害怕处在高度垄断地位的殡仪馆轻松向消费者转嫁义务,于是自愿做了殡仪馆的“免费人质”,为了殡仪馆的暴利而不惜口水,高声反对原本正义的保护版权行为。

也许有人会认为,在舆论压力下制止中音协是大有可能的,至少巨大的民意支持会让殡仪馆理直气壮地拒交版权费;但是,对能否阻止垄断殡仪馆向消费者转嫁费用,大家心里普遍没有底,你看那殡葬暴利舆论质疑多少年了,不还是该怎么暴利就怎么暴利吗?但是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不能主动放弃维权的努力――无论如何,我们也不能自愿选择继续做殡仪馆的“免费人质”。我们真正该反对的不是中音协向殡仪馆征收哀乐版权费,而是应该重点关注殡仪馆会不会向消费者转嫁这笔费用。

一言以蔽之,保护版权的行为我们应该支持,但是暴利的殡仪馆如果想向人们转嫁费用,那么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有必要提醒一下物价部门,务必为人们把好这道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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