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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民政部门积极帮助群众重建家园

2009-01-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杨永林、李可 我有话说
本报西安1月7日电陕西省各级民政部门特事特办,积极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规范受灾群众救助工作,保证了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和过冬要求。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民房灾后重建工作,解决灾区人民的实际困难,陕西省在省民政厅设立了灾后重建办公室,从省民政厅、省建设厅抽调专人,集中办公,专司其职,并

派工作组赴灾区,指导各地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协调解决各地在灾后重建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困难和问题。陕西省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农村居民倒危房屋重建,在国家每户补助10000元的基础上,省再补助5000元,市、县每户补助5000元;对住房受损需加固的农户,除执行中央有关补助政策外,每户再补助1000元,省市县按5:3:2比例分担;重建对象中的特困户,省再给每户补助1万元。截至目前,省共下拨重建资金15.2189亿元,其中中央重建款10亿元,省本级重建配套款4.4938亿元,省本级损房修缮款7251万元。全省倒危房需重建12.2万户,已竣工农村民房11.1861万户,损坏房屋需修缮24万户,已修复20.6224万户,占任务量的86%。

●搞好地震灾后重建
确保群众安全过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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