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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投诉受理新平台

2009-01-1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王仕科 我有话说
2009年1月1日,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开始试运行,在互联网深深嵌入全社会和社会生活信息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网络将对投诉受理产生强大的推动作用。

网络的便捷性,有利于建立便民高效的投诉受理机制互联网已成为家喻户晓的第四代媒体和新平台,为公民社会投诉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新渠道。通

过网络,公众可以足不出户,只要按规定的程序点击鼠标输入内容即可。投诉机构在网上办理投诉,15天内就会给投诉人回复。投诉人在网上可以跟踪投诉事项的处理过程,查看投诉结果。公民投诉根本不用花一分冤枉钱,投诉事项会依法得到处理。高效的投诉服务,确保民情、民意、民智顺畅上达,确保公民诉求得到及时反映和有效处理。

网络的全民性,有利于畅通中国式投诉受理新渠道截至2008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2.98亿人,为世界第一。传统的群众来信来访可以分为意见建议类、检举揭发类、求决类、申诉类,其中求决类和申诉类的数量最多,这两类大都是投诉事项。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这个全国性投诉平台的设立,势必使传统的走访、信访逐步向网上投诉转变,通过投诉渠道的畅通,依法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开创中国式投诉受理工作的新局面。

网络的开放性,有利于公民投诉的公平处理网络克服了时间、地点等条件的限制,具有开放性、实时性等特点,在提高信息传播速度的同时,也增加了信息的公开性。网上投诉受理开放、透明,有利于创新工作理念,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工作和手段,有利于接受公民社会的监督。

网络的互动性,有利于公民诉求的协调解决国家投诉办公室试运行后将推动各部门各地方进一步加快网上投诉受理系统建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的优势,运用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正确处理好投诉机构、投诉公民和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的关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投诉受理快速反应机制。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将认真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并及时回复投诉人,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网络的监督性,有利于投诉受理工作的健康运行网络的独特功能主要表现在揭露功能和督促功能上,互联网将各个地方的越来越多的公民投诉聚合在一个开放的网络平台,展示其强大的民众监督力量,网上投诉监督将成为重要的公共权力监督形式之一。随着网络技术的强化,网上投诉监督的优势将日益受到党和政府及广大公民的重视,其地位的重要性也将日益得到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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