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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用市场化实现摊贩自我管理

2009-01-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陆健 通讯员 周骞 我有话说
位于温州的中心城区鹿城区的五马街被称为“温州王府井”,它与北边的广场路、南边的人民路、东边的解放街、西边的府前街,形成一个“日”字型闭合区域。这里是温州最繁华的商业圈,每天商贾云集,人流如织。

与商业繁荣形成鲜明反差的是五马街商业圈的脏、乱、差,乞丐多、流动摊贩多、垃圾油渍遍地。尽管当地政府和

行政执法部门绞尽脑汁想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无奈应付不了流动摊贩的“游击战”,不时还发生城管与流动摊贩之间的冲突。

如今,市民们发现五马街商业圈的流动摊贩没有了,街道干净了,市容也明显改观了。鲜明的变化源自温州市城市执法局鹿城一分局引入市场化方式实现流动摊贩的自我管理,力求在城市管理和解决流动摊贩生计之间探索一条和谐的民生通道。

从设立疏导点到组建“摊贩公司”

鉴于流动摊贩严重损坏了温州形象,五马街商业圈从2008年9月19日起全面禁止摆摊。让摊贩们感觉到的变化是,城管从此由过去的晚上11点下班变成了全天候值班。

其实比堵更好的办法是“疏”。温州城管部门在飞霞桥、山前街、公园路、瓯江帆影,试着设立了4个临时疏导点,逐步规劝附近摊贩去那里“安营扎寨”。这4个疏导点的位置都经过精心挑选,既要有一定的人流量,又不能集中在闹市区,以免影响市容和附近居民的生活。尽管影响了摊贩们的生意,但温州市城市执法局鹿城一分局局长姜益祥仍觉得这是市容与民生博弈的最优选择,“五马街商业圈里不能摆摊,这是刚性要求,就像在北京,肯定不允许在王府井摆摊。”

其实,2008年8月1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已经审议通过《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从2009年1月1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共场所设摊经营,但政府制定规划,要确定相应的经营场所,供农产品、日用小商品等经营者从事经营。

然而,4个疏导点设立后,马上遇到新问题――疏导点由谁去管理。过去城管部门也设立了不少疏导点,但是由于管理跟不上,疏导点一建立马上又变成了一个市容新乱点。针对这个新问题,个别有威望的摊主向城管部门建议“需要建立一个中间机构,既能管理和协调所有的流动摊贩,又能代表流动摊贩跟城管对话。”

在这样的背景下,首家“摊贩公司”――温州市民民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应运而生。温州重庆商会会长徐雪是民民公司的组建者之一,她说:“我有不少重庆老乡在市区摆摊,偶尔会跟执法人员起摩擦。我早就想过,能不能成立这么一家公司,在执法人员与摊贩之间搭建一座桥梁?

徐雪的想法跟行政执法部门不谋而合。2008年11月,民民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公司实行股份制,大部分股东是摊贩代表。公司的第一项措施,就是组织摊贩抓阄分派位置,推广不锈钢推车,“我们告诉摊贩,先把自身搞好,把疏导点建设得整洁干净,市民愿意过来消费,市场自然就会形成。”

公司还招聘了30多名协管员,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在飞霞桥临时疏导点提醒摊贩注意卫生,不要占道经营,如果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城管。而在徐雪看来,这批协管员的优势在于“乡情”:不少人以前曾是小摊贩,或者现在还有老乡在摆摊,他们去劝导,可以避免许多摩擦。

终结“猫捉老鼠”的游戏

一到晚上18时,鹿城区飞霞桥,43岁的重庆汉子老陈开始和老婆儿子一起忙着摆摊。引人注目的是,老陈和附近的20来家小吃摊,使用的是统一的不锈钢餐车。车身的宣传画上,展现的是灯光中的都市夜景,上面印有“支持市容管理,共建和谐社会”的字样。

向流动摊贩提供租车服务,只是民民公司业务的一部分。这家“摊贩公司”的宗旨就是“为民服务,方便市民”。

每天晚上,民民公司都向飞霞桥派出4名管理人员,督促摊贩们避免影响交通和破坏环境整洁。下一步,他们还将向摊贩们提供统一着装,进行统一的卫生知识培训,代办卫生证明、健康证明,同时,向外界推广“飞霞桥小吃夜市一条街”。

而在去年中秋节前后,老陈他们还在代表“温州门面”的五马街附近“藏猫猫”。每天23点之后,城管队员和协管员下班了,“老陈们”就会推车挑担,来到开泰百货商场附近的谢池巷贩卖各色小吃。60多名流动摊贩绵延百米,热闹非凡。

而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些流动摊点不啻为现代城市建设的“乱点”。油烟、垃圾、喧闹,埋下卫生隐患,机动车根本无法通行……这一切,都使得流动摊贩成为市民的投诉热点。

老陈坦言,其实大多数摊贩本身并不愿意成为“猫捉老鼠”游戏中的负面角色。像他这样的外来人员,受到年龄、学历等因素的制约,不容易找到合适的工作岗位,也是迫于生计,才沿街叫卖。

如今,虽然每月要向“摊贩公司”缴纳200元的租车费和200元的清洁费,但令老陈最为欣慰的是,终于结束了“游击战”生涯,一家人可以安安心心地摆摊做生意。用他的话说,是“摆脱了一只眼睛做生意,一只眼睛留意城管的生活”。

据悉,目前有一百多名商贩报名加入了民民公司;临近过年,最近大约只有三四十人来摆摊。预计年后,疏导点的生意会好起来。这几天,有关部门还将在公园路、兴文里、高盈里、县前头路等地再开放几个疏导点,将产生的400多个新摊位也会由民民公司接手。

有效化解民生与管理的矛盾

“摊贩公司”最大的作用是在摊贩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架起一座沟通桥梁,可以对等地传递彼此的诉求。一个简单的例子是,行政执法部门规定,夜市要在20时30分以后才能摆出。然而,由于经济的滑坡,市民消费需求下降,流动摊贩的生意普遍不如往年红火。目前又值严冬,摊贩们更是反映生意难做。

经过“摊贩公司”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飞霞桥的小吃摊贩们被允许提前到18时开始设摊,前提是不要影响下班高峰时的交通。如此一来,摊贩们就能赶上“下班一族”的生意,增加营业收入。

但是,“摊贩公司”一成立就面临着多方的质疑。有人首先对“摊贩公司”获得的经营权提出质疑。摊贩占地经营,其经营场地是社会公共资源,“摊贩公司”凭什么向摊贩收取租金?仅提供简单设备就每月收取200元租金的根据是什么?还有人认为,摊贩一般都是小本经营,摆摊收入能够养家糊口就不错了,还有能力再交租金、卫生费吗?“摊贩公司”统一管理摊贩后,也许并不能给摊贩带来多少实惠,反倒会增加负担,这样做摊贩们会欢迎吗?很有可能,旧矛盾未解决又出现了新矛盾。再说摊贩和其他经营者有所不同,他们是城市低收入人群。低收入人群是政府应该提供生活保障的对象,现在他们积极投入创业队伍,实际上是在分担政府负担,理应受到政府的支持、优惠和帮助,怎么可以再增加他们的负担呢?

针对外界的质疑和担心,姜益祥表示,市场经济中产生的问题应该用市场经济的方法去解决,比如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管理疏导点与管理农贸市场的道理应该是一样的,既然农贸市场可以由公司去建,去管理,疏导点为什么就不能走市场化的路子呢?既然是新生事物,外界有不同的看法可以理解,只要意见合理,我们会加以吸收和改进。“城市管理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处理好民生与管理的矛盾。”姜益祥直言不讳地指出,“在当前经济不景气,失业人员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如何解决民生问题,已成了政府部门的头等大事。我个人认为,只要是合法的,只要有利于民生,有利于管理,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不管它是什么性质,都是可以尝试的。引入市场化方式,实现流动摊贩的自律和自治,此举能把难点、乱点解决,变成一个新亮点,这种做法值得探索。”

温州市鹿城区小吃摊用上了民民公司统一提供的餐车。朱珊超、周骞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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