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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企业冠名年内将取消

2009-02-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姚晓丹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4日电记者姚晓丹从日前召开的教育部直属高校产业工作会议上获悉,凡学校企业冠用学校名称全称的,除特殊情况外,年底前必须全部取消冠名。

教育部要求,今年6月底前应组建而尚未组建资产公司的9所部属高校必须完成资产公司组建工作;年底前各高校至少完成全校70%以上所投资企业的

资产划转到资产公司的工作;年底前各校全民所有制企业数量要在年初基础上再减少一半以上;6月底前高校校级领导要全部撤出除资产公司以外的所有学校企业的兼职;凡学校企业冠用学校名称全称的,除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几种特殊例外情况外,年底前必须全部依法取消冠名。

为了应对金融危机、强化高校企业风险管控工作,教育部要求各校近期对本校所有投资企业,特别是全资、控股骨干企业的负债和担保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和分析,认真评估重点企业的偿债能力,严密监控重点骨干企业的现金流动;督促高校企业根据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及时调整经营计划,稳健运营,制止盲目发展和扩张行为,将企业经营风险降到最低,力争安全度过这段特殊困难时期。

据悉,北大、清华两校校办企业大多已取消校方冠名。其中,知名的“北大方正”改名为“方正科技”、“清华紫光”、“清华同方”已分别变更为“紫光股份”和“同方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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