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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药补医难以体现公益性

2009-02-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胡其峰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4日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事业的发展需要采用某些市场机制,鼓励有序竞争,引导社会资金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但绝不能把经济改革的原则照搬到社会事业中来,也不能把市场原则全盘引入到社会事业发展中来。”卫生部党组书记高强日前在回应网友对医改的关注时,作出上述表示。

有网友说,每次去医院,都感觉像进商场一样,医生就像售货员。最要命的还是一口价,想卖多贵就多贵,赚起钱来比商场厉害多了。还有网友说,本应救死扶伤的医生,在“以药养医”的逼迫下,变成特色商人。医改要改好,首先要端正“公”字。

高强说,长期以来,政府对卫生投入严重不足,配置医疗卫生资源的能力严重削弱。目前,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创收归己的机制,人员工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都要靠服务收费来筹措。医院要发展,就要多收费,怎么能维护公益性?以药补医的机制拉动了药价虚高和开大处方,加重了群众负担,怎么能体现公益性?少数医疗机构把职工的收入与服务收费挂钩,实行多收多得,怎么能落实公益性?

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2009―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公立医院该不该搞创收”成为网友关注的热点。高强认为,医院靠创收维持运行和发展,实际上是把医务人员和人民群众推向了利益的对立面,这是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要下决心改变创收机制,把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引导到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上来,通过提供优质服务,保护人民健康,实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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