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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总政治部印发《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

2009-02-0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经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批准,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印发《军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定(试行)》。总政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印发这个《规定》,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构建军队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的重要举措,也是继推行指挥军官考评体系

之后,我军在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调整改革方面迈出的重要步伐。

《规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干部选拔任用基本制度的前提下,围绕选准用好干部、提高选人用人科学性准确性和公信度,在扩大民主、完善程序、加强监督方面提出了许多新举措,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规范。这对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在新的起点上推进军队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定》从选拔后备干部、干部任用提名、听取群众反映和党委研究决定四个环节,分别规范程序步骤、细化措施办法,构成一个内容衔接、功能互补的选人用人制度链条。选拔后备干部环节,明确在组织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政治机关差额形成人选方案,一般由党委常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后备干部。干部任用提名环节,重点规范提名初始环节和提名实施步骤,正式将民主推荐和征求纪委意见纳入提名程序,明确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时机方式及结果运用。听取群众反映环节,规定对拟提升干部,在党委讨论前由政治机关以适当方式组织听取群众反映,并对实施程序作了具体规范。党委研究决定环节,重点细化个别酝酿、会议讨论、形成决定的程序和规则,完善党委决定干部任用事项的表决方式,明确了无记名投票表决的实施办法。

总政在印发《规定》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治机关要坚持用胡锦涛主席和中央军委的决策指示统一思想,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拔使用干部,加强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遇到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真正把那些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的优秀干部选出来、用起来,为全面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为健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总政去年在部队组织进行了试点和理论研讨活动,并广泛征求了各大单位党委和有关部门意见。下一步,将根据《规定》试行情况,修改相关法规文件,制订出台配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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