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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代言与假扮教授

2009-02-05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张俊卿 我有话说
近日,一个名为《电视广告中出现的相貌一样名字不一样的一群骗子》的帖子在网络上流传。帖子以图为证,曝光了这种“同一人士在不同的电视广告中,以不同的专家身份为产品代言”的情况。一些所谓的“专家”,同一张脸却在不同的电视广告中以不同的名字出现,并跨界中医药、外科等多个领域,客串假扮多个“教授”。此事件引起了
多家媒体的关注,并作了专门报道揭露这种造假伎俩。

此事让人联想起了前一段时间曾经被炒得沸沸扬扬的明星代言广告问题,诸如“万里大造林”、“藏秘减肥茶”之类。依稀记得,最后处理差强人意。而今出现的假扮教授之事,勉强可以说是一个新版。因为代言人不是人们熟悉的面孔,而是一些陌生的脸面。他们总以为消费者记不住,于是胆敢四处行骗。放在一块来看,一个是真明星,一个是假教授,虽内容不尽相同,但都反映了同样的问题:造假之风盛行,诚信缺失严重。

毋庸讳言,近年来消费者受虚假广告欺骗、误导而遭致权益受损的案例不在少数。如果追究责任,可以牵涉到一连串的部门和单位:产品生产商、广告商、播出媒体……当然还有这些代言人、明星。透过这些花哨的表象,细细剖析这类现象的实质,其实还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诚信。诚信缺失,是这些造假、欺骗现象能够蔓延的根源。可以预见,如果诚信这一最基本的问题不能得到很好的解决,那么相信还会出来形形色色的虚假广告、冒牌教授、“全才”专家。

弘扬诚信之风,是对中华传统美德的接续和传承,是孕育和升华时代精神的需要。诚信属于道德范畴,任何一种美德的弘扬,都离不开相应的社会环境,都离不开规范制度的支撑。不良风气的滋生,要从社会环境本身去找根源。要制止失信的歪风,首先要做的就是要为“诚信”培育良好的社会土壤。讲诚信,应得到相应回报;失诚信,要得到应有的惩罚。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诚实守信是全社会共同的准则。企业只有依靠货真价实的产品,才能获得市场的认可和消费者的信赖,才能立足于社会。产品的广告宣传牵涉千家万户,真实是最基本的前提。虚假宣传和广告经媒体刊播后,社会影响被放大,其危害往往会成倍增长。对这类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的广告,相关监管、执法部门应严格查处。网民的这张帖子证明:虚假的东西,任你“三头六臂”,终将被揪出来。那些靠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生存的企业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和市场淘汰的先例,值得每一个企业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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