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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居民剩余烟花换礼品

2009-02-11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杜弋鹏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0日电小男孩高巍提一小挂鞭炮前来换礼品,还当上了草桥街道第一个上交烟花爆竹居民。换回的是“福牛”乐乐,小男孩兴奋地抱着福牛回家乐去了。据了解,截至10日上午10时许,北新桥街道办事处所设的回收点已经收到居民上缴的鞭炮等4000余头。

据了解,今天是北京市“烟花换礼品”

回收活动的第一天,北京市、区、县烟花办都设立了回收烟花指定点,活动将持续到2月12日。据介绍,可换取礼物的烟花爆竹须有合法身份,即市民自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格花炮。目前,北京市区各街道办事处在每个社区,均设有烟花爆竹回收点,回收市民自正规渠道购买的合格烟花爆竹。

据北京市烟花办负责人介绍,此项举措是为了防止部分市民家中存下剩余花炮。存放一年烟花爆竹,太危险了,所以予以收缴,统一销毁。北京市烟花办2月9日向市民发出提示,北京五环内当日(正月十五)以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民手中剩余的正规花炮,可以到市烟花办指定地点换小礼物,市民家中不能存放超过一箱或30公斤以上的烟花爆竹。从2月10日零时起,执法部门将加强巡视,对非法燃放者将予以行政拘留等高限处理。

按照法规规定,元宵节过后,摊主不能私自存放烟花爆竹。3家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将对零售网点未售出的鞭炮进行回收,均实行收取手续费、按比例退货的原则,特价或免费赠送的花炮也在回收范围之内,但必须保存原包装。其中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预计回收2万至2.5万箱烟花爆竹,目前已配备60辆专用运输车,争取在元宵节过后的4至5天内完成回收任务。

北京市烟花办提示,如剩余花炮不多,市民可用水将花炮浇湿后进行处理。如有大量花炮,要及时上交到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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