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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司法考试有待改进

2009-02-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张国圣 我有话说

本报重庆2月12日电司法考试在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方面有重要的意义,但西南政法大学教授高一飞认为,我国现行的司法考试存在着通过率太低、考试内容不科学、参考人员“门槛”太低等方面的问题,基本上还是死记硬背式的“应试”型考试,应该尽快从考试内容、考试方式、报考资格等方面予以改进,以

便通过司法考试产生较大数量的“真正法律专业人员”。

高一飞说,现行司法考试采取的是书面、闭卷、一次考试的方式;从分值分布上看,客观题占75%,主观题占25%。由于是闭卷考试,主观题主要也是靠死记硬背。高一飞认为,客观题所占分值大,虽然能够提高判卷效率,但对口头表达能力和处理法律问题时综合运用法律的能力考察明显不够,因此考试方式应该既有笔试又有口试,在题型选择上,应该大幅度提高主观题的比例。具体来说,司法考试应当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可以由机器阅卷的客观题考试,另一部分是法律实务与写作能力的考试。

现行司法考试对参考者只有学历限制,对是否受过法律专业训练没有要求。为了体现考试的“水平”,往往以偏题、怪题作为拉出差距的手段,似乎通过率越低,通过者的水平就会越高。高一飞说,最近几年,司法考试已在通过率、分地区划线等问题上进行了重要改革,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随着我国法治建设和法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司法考试还应当在上述改革的基础上提高参考人员的门槛、要求参考者具备法学教育专业背景,将考试内容改为以主观题和面试为主,不作通过率比例限制等方面进行改革,最终以法学院培训与考核作为选拔司法职业人员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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