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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三大因素支撑消费市场增长

2009-02-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金桀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6日电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今天在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008年我国国内消费品市场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今年继续保持消费市场快速增长存在诸多有利因素,商务部将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推动消费市场稳步增长。

2008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10.8万亿元,增长21.6%,创1996年

以来的新高;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4.8%,高于GDP增速5.8个百分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姚坚指出,以下因素将有利于2009年消费市场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一是我国经济发展有利于保持居民收入稳定增长。国家及时加强改善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积极采取措施稳定就业市场,并通过加大财政支出,加大对中低收入者和农民的补助力度,有望保持城乡居民收入较快增长,进一步增强其消费能力。二是政府关注民生力度加大,有利于改善居民消费预期。三是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农村市场传统产品消费潜力仍然巨大。目前,我国人均GDP已达3000美元左右,居民储蓄存款余额达21.8万亿元。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居民日益向享受型消费倾斜。同时,冰箱、空调、家用计算机等耐用消费品在农村的普及率尚低,目前仅为城镇居民的27.5%、8.9%、6.9%,潜力仍然巨大。

商务部的监测显示,全国千家重点零售企业零售额1月份同比增长24.5%。姚坚分析,1月份国内消费市场呈现了两个特点。一是商品消费亮点突出。食品、烟酒、金银珠宝零售额同比分别增长28.9%、47.2%、29.2%。国内汽车销量达73.55万辆。乘用车销量环比增长4.4%,连续两个月呈回升势头。二是服务消费持续升温。春节黄金周期间,文化、旅游、教育、电讯等服务消费收入同比实现了明显增长,标志着我国居民消费由以商品消费为主向商品和服务消费并重的转变,反映了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和生活品质的提高。

姚坚还表示,近期钢材、橡胶、焦炭、铁矿石价格分别比去年4季度前期价格最低点上涨了7.6%、7.9%、14.0%、10.4%,表明国家在去年4季度出台的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各项政策措施的效应已经初步显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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