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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参与科研项目聘期算工龄

2009-02-1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丰捷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2月18日电根据国办日前发出的《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要积极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

计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对此做出明确解读,这意味着高校毕业生参与上述科研项目可算工龄。

根据人保部的解读,鼓励科研项目聘用高校毕业生是一项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措施。《通知》特别指出,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单位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具体办法由科技、教育、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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