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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社科普及纳入省文明城市考评体系

2009-02-2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建进 我有话说

本报福州2月23日电记者高建进从今天召开的福建省社科联六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上获悉,福建省把社科普及宣传工作纳入福建省文明城市考评指标体系,要求各地基本做到“五个有”,以确保社科普及工作落到实处。

据介绍,即将起草的《福建省社科普及条例》,将把社会科学普及宣传的目标和任务,

量化为具体的刚性指标。同时,福建将在省文明城市考评及各级各地精神文明年度考核评比中,列入社科普及宣传内容,要求基本做到“五个有”:有成立(县、区)社科联机构,有包括社会性、大众化论坛等在内的讲座和报告会,有不低于每人每年0.5元的预算投入,有一月一期以上的社科普及宣传专栏,有一年一次至两次以上的社科普及咨询服务大型活动。

福建省社科联有关负责人表示,当前社会科学普及尚未真正形成整体优势,全社会还没有真正树立起社科普及工作的应有地位,如各地各部门谈及科普工作,就往往只有自然科学普及的概念。他坦言,主要是由于体制支持上的力度不足,制约了具体工作的开展。他说,福建出台社会科学普及条例,将极大地改变社科普及工作组织难、协调难等现状;而将社科普及宣传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考评指标体系等,将解决社科科普作品和活动的社会价值、学术价值的评价问题,进一步激发专家学者开展科普活动的积极性,推动优秀科普人才的涌现和优秀科普作品的问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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