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2月26日电谷歌、百度等搜索引擎在提供搜索服务时,如果含有色情、淫秽、低俗内容的网页链接,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国务院新闻办网络局副局长刘正荣日前对此作出明确回答:运营搜索引擎的企业有责任阻止有害信息传播。
刘正荣表示,作为运营搜索引擎的企业,不能说自己仅仅提供技术服务,对有害信息的传播无能为力。事实上,技术是人发明创造的,运营搜索引擎的企业在技术面前是可以作为的。因此,当企业向公众提供搜索服务的时候,应该采取各种能够采取的措施去阻止违法、有害和不良信息的传播;当被告知有人通过搜索引擎渠道传播有害信息时,有责任去纠正或阻止这种传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