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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阿里”第三次被伊拉克法院判处死刑

2009-03-0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高山、付一鸣 我有话说

新华社巴格达3月2日电伊拉克高等法院2日判处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的表弟、绰号“化学阿里”的前政权高官阿里・哈桑・马吉德死刑,这是他第三次被伊拉克法院判处死刑。

据伊拉克电视台报道,马吉德和两名同案犯一同被判处死刑,罪名是在1999年参与残酷镇压什叶派。前政权的副总理兼外交部长塔

里克・阿齐兹和另外3名同案被告在此案中被判无罪。

1999年2月,“迈赫迪军”领导人、反美教士萨德尔的父亲、什叶派领袖之一阿亚图拉穆罕默德・萨迪克・萨德尔在纳杰夫和两个儿子一起遭到萨达姆政权暗杀。这一事件激起什叶派支持者的反抗。但什叶派支持者在巴格达的萨德尔城等地遭到血腥镇压。

马吉德在萨达姆政权期间曾担任国防部长、内政部长和安全机构领导人等职务。伊拉克高等法院2007年6月第一次判处马吉德死刑,罪名是他1988年在伊北部发动镇压库尔德人的“安法勒”行动,并在行动中下令使用毒气,他也因此被称为“化学阿里”。2008年12月他第二次被判处死刑,罪名是在1991年海湾战争后残酷镇压伊拉克南部地区的什叶派起义,造成上万人死亡。但对他的死刑判决一直没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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