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09-03-04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3日电为贯彻落实中央“两办”今年6号文件精神,中央外宣办、公安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有关工作,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全国“扫黄打非”工作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蒋建国日前就相关情况回答

了记者的提问。

问:近期“扫黄打非”工作有哪些重点?

答:在内容上,重点打击淫秽色情出版物和网上有害信息,及时发现,迅即处理,防止扩散,不让其有立足之地。在载体上,重点监管互联网出版、手机出版和互联网游戏,对有害信息做到露头就打,决不手软。在区域上,重点管住学校特别是中小学校周边的出版物市场,对方圆500米以内的书店、报刊亭等实行专人负责、台账管理。

问:在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互联网有害信息的同时,如何加强互联网日常监管?

答:一是强化技术手段。目前,总署正在加快互联网出版监管系统一期工程的建设,建成后可以实现对国内约60万家网络出版网站的网络学术文献、网络文学、网络教育读物、网络报纸、网络期刊、网络图书、博客出版、手机出版等8类互联网出版物中的中文文本信息内容的监测,达到每日监测1100家出版网站,日处理600万以上网页的网络出版物中文文本信息的能力。

二是做好互联网游戏和引进版互联网游戏出版前置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要完善审批标准,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不得赋予或者取消其互联网出版资质。对引进版互联网游戏实行严格审查批准制度,凡含有国家法规禁止出版内容的游戏作品,一律禁止引进出版;对境外互联网游戏产品,要有选择有计划地通过内容严格审查后引进出版,总量上从严控制。加强互联网游戏出版内容动态审查,对擅自添加不良内容的互联网游戏予以坚决查处。

三是积极推进互联网游戏防沉迷系统开发和实施。要进一步加大对互联网游戏防沉迷系统实施状况动态监测力度,凡未按要求设置防沉迷系统的网络游戏,一律不准出版上线运行。同时与公安部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尽快启动互联网游戏防沉迷系统的实名认证和查询工作,保证互联网游戏防沉迷系统的实施向纵深推进。

问:如何把好出版物的审读、审看关和报纸、期刊的广告刊登关?

答:提高面向未成年人出版物的质量,把出版物的质量检查作为出版单位等级评估的重要考核指标。重点打击以未成年人为对象、以“买卖书号”方式出版的伪劣图书。对因审查不力、把关不严而流入市场的不良出版物,依法予以收缴并追究出版单位责任。

各地新闻出版部门要高度重视属地报刊广告管理工作,对出现问题的报刊不能一味迁就,否则本来是报刊出版单位的问题,则成了报刊管理部门的问题。因此,一定要把报刊广告作为出版审读的重要内容,加大审查力度,配合工商部门,加强对报刊广告的监管,对违法刊登广告的报刊依法予以处罚。

问:针对青少年的特点,我们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我们要求各地加大扶持力度和推介力度,积极鼓励出版单位出版更多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适合未成年人阅读习惯,集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和教育性为一体的优秀产品,满足未成年人的精神需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俱佳。

新闻出版部门作为精神文化产品生产部门,应首先肩负起倡导阅读的责任,尤其要帮助青少年养成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今年“4・23”国际读书日前后,要借势抓好全民读书活动特别是青少年读书活动。除此之外,还要利用六一儿童节、暑假、寒假等,通过各种形式,精心策划,积极开展读书活动,促进青少年亲近书籍,崇尚学问。当青少年能够从读书中找到乐趣时,就会自觉远离丑陋、低俗和蒙昧,就能健康成长。

问:如何发挥社会力量来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答:建立健全并切实用好群众举报受理机制。第一,要有专门举报电话,在此基础上要力求开辟传真、信函、网络等多种举报方式,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接受举报。第二,群众举报多是现场举报或即时举报,这就要求我们转办及时,查办迅速,不能错过最佳打击时机。第三,对上级转办的案件线索要及时反馈,要随转随核查、随查随反馈,有信息就上报,及时争取上级机关的支持。第四,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对发现的大要案、背景复杂案件的查办,要主动争取纪检监察部门的介入,对有关人员的渎职行为进行查处。第五,对署名举报的要将查办结果向举报人反馈,该奖励的一定要按规定予以奖励,并切实对举报人的安全高度负责。今年,全国“扫黄打非”办将联合监察部共同发文,对从事、参与、纵容、保护非法出版活动和渎职的党员、干部依纪依法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引导行业协会做好自律工作。充分发挥中华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等各有关协会的作用,建立完善的行业自律公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引导新闻出版行业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落实行业规范,增强社会责任感,努力为净化未成年人出版物环境作贡献。对严重违反行业自律的会员要坚决取消其会员资格。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