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需完善

2009-03-09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朱伟光 特约记者 朱伟华采写 我有话说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今后三年各级政府拟投入8500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投入3318亿元,以保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政府这么大手笔地支持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令医务工作者十分振奋。”徐秀玉代表显得十分高兴。

议论风生

作为一名经常与老百姓打交道的医生,徐秀玉一直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机制虽然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其他任何新事物一样,也有不够完善的地方。入门费挡住贫困户;补偿比例偏低,特困农民患大病难以得到保障;筹资成本高,难度大;基层医疗设施简陋;基层医疗人才匮乏等问题亟待解决。”

针对上述问题,徐秀玉提出了三点建议:建议中央加大支持力度,取消贫困地区农民10元钱的“入门费”。对于特别贫困、参合后也无力支付医保补偿外医疗费用的农村家庭,建议建立特困户救助基金,对新农合或医保报销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可以由政府拨付。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是针对农民服务的主体,建议为乡村医疗机构兴建专门用房、购置必要设备,彻底解决贫困地区乡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

(徐秀玉: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院长)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