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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民办高校更多支持和资助

2009-03-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文艺橙采写 我有话说

“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民办高校特别是优秀民办高校,也应享有与优秀公办高校同等的权利,获得中央财政的直接支持和奖励性资助。”江西蓝天学院董事长于果代表在接受采访时建议,加快推动“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建设工程”建设,引导和促进民办高校的发展。

目前我国

涌现出了一批办学理念先进、办学条件优异、综合实力较强、教育教学质量较高的优秀民办高校,成为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排头兵。于果认为,通过重点支持一批优秀民办高校,可以极大地促进和带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的整体发展水平。他建议:首先,建立国家示范性民办高校建设专用资金,重点支持办学定位准确、办学信誉优良、改革成绩突出的30至50所民办高校建设;其次,赋予国家示范性民办高校更大自主权,允许自主设置部分市场急需专业或面向市场改造传统专业,允许在政策许可范围内适当浮动收费标准,允许有条件的民办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试点;再次,支持国家示范性民办高校开展科学研究,实行科研经费专项划拨制度。此外,应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地建立民办高等教育发展和奖励基金;鼓励国家示范性民办高校探索集团化发展路子,壮大办学能力。

于果:江西蓝天学院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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