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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

2009-03-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靳晓燕采写 我有话说

“近年来,从全国来看,学前教育总体出现滑坡,逐步成为弱势的教育。”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李和平委员认为,“我国要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必须大力提高人口素质,而要提高人口素质必须从幼儿时期抓起,重视早期教育。”

李和平介绍,从20世纪80年代末开始,美国各州掀起了“普及幼儿园”运动,比

利时、荷兰等国也分别对幼儿教育实行了年限不同的义务教育,日本政府正在计划将幼儿教育纳入免费义务教育。

在我国国民教育体系中,唯有学前教育没有专门立法,学前教育的职能定位、目标任务、途径等都没有法律依据,导致各项政策措施缺乏力度。李和平委员建议,将学前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尽快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教育的性质、职能定位、政策措施、法律责任等,依法保障学前教育的发展,加快普及学前教育。此外还要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把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李和平: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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