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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鼓励发展循环经济

2009-03-13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李陈续 我有话说

安徽省铜陵市市长李明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过程中,全国先后两次开展国家循环经济试点活动,各级地方政府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试点示范工作,均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力地推动了区域循环经济的发展。但是,我们也应清醒地看到,发展循环经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经济社会各领域,要改

变我国经济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更需要来自各级政府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投入。

为发挥循环经济试点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消除因政策不到位、资金投入不足等不利因素,李明代表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充分总结国家第一、二批循环经济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出台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机制。国家应该对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的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比照东北老工业基地给予政策优惠;对循环经济试点项目和园区建设用地实行计划单列,促进循环经济项目加快建设;国家应该在循环经济关键技术攻关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可以设立生态治理专项国债,促进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基地的生态治理;对企业利用余热余压发电提供上网并网便利和价格优惠,鼓励支持企业和企业集中区新上热电联产和能量梯级利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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