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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文化建设 维护农民群众文化权益

2009-03-17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维护农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农民群众文化需求的主要途径,对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农村文化建设非常重视,在每年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都把加强农村文

化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予以部署和安排。2005年中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之后,农村文化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对新形势下做好农村文化各项工作作出了部署。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要“重视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着力丰富农村、偏远地区、进城务工人员的精神文化生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作为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重要内容之一,把农村文化建设摆在了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位置,体现了中央对农村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和领导下,各级党委和政府充分发挥公共服务职能,以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努力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重点解决农民群众看书报、看戏、看电影、电视、参加科学文化素质培训和文体活动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农村文化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领域不断拓展、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活动不断丰富,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文化工作在提高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多年来,各级财政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特别是最近几年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今后每年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农村公共文化设施状况有了很大改善,公共文化服务的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2007年农村文化投入共计56.13亿元,比2006年的44.6亿元增加11.53亿元,增长25.9%。国家发展改革委从2002年到2005年投资4.8亿元,用于扶持1086个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设施建设,到“十五”期末,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基本实现。“十一五”期间,又实施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规划,国家通过转移支付39.48亿元,新建和扩建2.67万个农村乡镇综合文化站,到2010年将基本实现“乡乡有综合文化站”的建设目标。2007年,中央安排1亿元资金,地方自筹配套资金5300万元开展乡镇文化站建设试点工作,20个省区534个项目列入试点项目。2008年,中央投入2亿元,安排125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去年11月,为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中央专门安排8亿元用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今明两年,中央还将安排28亿元,支持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财政部将边疆文化长廊建设补助资金和基层文化设施设备维修补助资金从每年1100万元增加到6000万元,并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实施重点文化建设项目,用于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有了明显增加。各地也加大投入力度,落实了一批基层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扶持公共文化建设。目前,全国共有县级公共图书馆2414个、文化馆2806个,乡镇文化站32976个,村文化室103601个,初步形成了覆盖乡村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实施重点文化工程,丰富农村文化资源

近几年,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实施了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送书下乡工程等一些重大有影响的文化项目。这些重大文化项目成为推动农村文化工作的有力抓手,带动了农村文化资源的整合,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对文化信息资源进行数字化加工和整合,并通过卫星、互联网和光盘等传输渠道为社会公众服务的一项重要工程。通过工程基层服务点,广大农民群众可以享受丰富、快捷的数字化文化服务。目前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已达15.6亿元,地方累计投入已超过15.3亿元;数字资源量已达到73.91TB(1TB数据量相当于25万册电子图书或926个小时视频节目);截止到2008年12月,全国已自建、共建文化共享工程各级中心和基层服务点40万个(其中,配备共享工程专用设备的有19.7万个),工程服务已履盖全国61.2个行政村的65%。从2007-2010年,中央财政将投入24.67亿元支持工程建设。到2010年,将基本形成资源丰富、技术先进、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数字文化服务体系,县有支中心,乡村有基层服务点,实现“村村通”。送书下乡工程是文化部、财政部为解决基层群众看书难问题而实施的文化工程。工程2003-2008年已累计安排资金1.2亿元,为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和乡镇配送图书总数超过890万册,这些图书内容健康、实用性、可读性强,为农村群众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受到农民群众的广泛欢迎。实施了流动舞台车工程,从2007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3亿元,为基层文化机构配备1000多辆流动舞台车,送戏下乡,开展灵活、多样、方便的文化服务。为解决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空壳”问题,财政部从2008年开始对中西部地区具备开展文化活动条件的达标乡镇文化站给予每站6-8万元设备购置经费补助,目前已落实2008年度补助资金2.59亿元,为列入规划的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备实施文化共享工程和开展文化活动必需的设备、器材、图书。

统筹城乡文化建设,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

为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各地积极探索,充分发挥文化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中的作用,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能力,筑实城乡统筹发展的文化根基。广东省积极发展流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流动文化设施,灵活多样地开展服务,使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成都市围绕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引领城乡居民新生活方式、将形式多样的先进文化带入农村。重庆市和河北省唐山市加强村级服务组织建设,开展面向农民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吉林省长春市开展“打造欢乐庄稼院、先进文化百村行”活动,建设农村文化阵地。浙江省台州市通过建设农村文化俱乐部、举办农民文化节,建立文化共建机制、公益性文化项目政府采购制度、文化设施建设以奖代补机制等制度,从网络设施、活动内容、制度保障等三方面搭建了立体式的公共服务构架。一些地区采用政府购买、补贴等方式,向基层、低收入和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文化服务。江西省于2007年开始每年安排1.2亿元,设立了农村文化事业专项资金,通过政府购买的形式,鼓励专业文艺演出团体到农村进行文艺演出、电影公司组织放映队到乡村放映电影、乡镇政府组织农民群众开展各种文体活动。2008年,增加到1.9亿元。2009年,用于农村文化活动、文化站建设等民生工程的公共财政投入达到4.3亿元。甘肃省开展了“千台大戏送农村”活动,先后组织74个文艺团体,赴1220个农村乡镇开展各种形式的演出达11388场次,观众累计达1000多万人次。河南省泌阳县尝试“文化组团,各方参与,政府补贴,群众看戏”的办法,有效解决了农村文艺演出少,农民看戏难的问题。这些措施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看书报、看戏、看电影、电视、参加科学文化素质培训和文体活动的基本文化权益,对促进农村文化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农村特色文化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存在于广大农村地区,各级文化部门在开展农村文化建设过程中,充分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近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视下,在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保护经费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普查工作初见成效,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正在逐步形成。目前,国务院已公布了两批102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和777名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先后命名了闽南、徽州、青海黄南州热贡文化、羌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组织了“文化遗产日”宣传展示活动,举办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展览、演出、论坛活动。这些措施对发掘农村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弘扬传统文化起到了很大作用。各级文化部门积极发掘各地的非物质文化资源,利用各种节庆日,尤其是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各种民俗活动、传统文化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活跃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鼓励农民自办文化,推动农村文化市场的发展

农民自办文化目前已成为新时期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和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补充。许多地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发展农家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建设庭院文化,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充实活动内涵,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各地文化部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鼓励和扶持农民自办文化的发展,加强农村业余演出队、业余电影放映队、文化中心户、农家书屋、农村义务文化管理员、以及社区文化指导员等业余队伍的培训,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支持农民群众兴办农民书社、电影放映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农村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得到迅速发展,农村文化市场渐趋繁荣。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民营文艺院团已超过6800家,年演出200万场以上,在繁荣基层演出市场、丰富基层文化生活、继承传统民间艺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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