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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2009-03-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叶辉 我有话说

本报杭州3月16日电浙江大学今天召开中层党政干部大会,校长杨卫在会上通报了学校对“贺海波事件”的调查处理意见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贺海波事件”发生后,浙大处理学术腐败态度坚决,明确表示要在查清事实基础上依法依纪严惩学术不端行为。校党委书记张曦、校长杨卫明确指示要尽快

查清事实,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该校先后召开6次校长办公会议、6次党委常委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处理结论。

杨卫在今天的干部大会上宣布了对此次学术腐败事件的处理决定:撤销贺海波副教授职务和任职资格,并将其开除出教师队伍;吴理茂在贺海波的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严重管理失职,其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由药学院撤免,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聘用合同;李连达对科室教师和研究生的指导教育与监督管理不够,对论文发表没有制定严格的审查制度,对研究室出现的多起学术不端行为负有疏于管理和领导责任,现所任院长任期届满,不再续聘。

党委书记张曦在大会上强调,没有优良的学术道德作基础,就不可能产生一流的学术成果;没有优良的学术道德作保证,就不可能造就一流的人才。他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深刻认识学术道德和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定要惩防并举、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营造干净干事的环境。

杨卫在大会上坦陈,“贺海波事件”反映了浙大在学术道德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的许多不足,表示要举一反三,采取措施,加大学术道德建设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文化氛围。为此,他表示下一步要着重抓好几方面的工作:

3月6日,浙大已发出通知,在全校师生员工中启动“学术道德建设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推进学术道德建设的紧迫感和使命感;认真查找梳理学校学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并落实《浙江大学学术道德行为规范及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加强新教师和博士后人员的学术道德建设,加强对新教师和博士后人员岗前培训,完善对博士后人员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罚规定,实施博士后人员与合作导师签署学术诚信公约的制度;加强研究生、本科生的学术道德建设,将学术道德课程纳入入学教育,努力使广大同学形成遵守学术道德规

范的强烈意识和良好习惯;加强学术文化建设,弘扬求是精神,努力营造以遵守学术道德为荣、以践踏学术道德为耻的良好学术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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