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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标准将提至1196元 扶贫对象超过4000万人

2009-03-17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李慧、何平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6日电记者李慧、何平今天从国务院扶贫办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我国将实行人均纯收入1196元的新扶贫标准,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这标志着我国扶贫开发进入一个新阶段。国家统计局统计显示,按照这个新标准,2008年在这个标准以下的扶贫对象为4007万人,比2007年绝对贫困标准

以下的1479万人增加了2528万人。

据国务院扶贫办新闻发言人蒋晓华介绍,2008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贫困地区的影响逐步显现,贫困地区减贫速度放缓、返贫压力加大。国务院扶贫办日前组织的调研显示,贫困地区提前返乡的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30%左右,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总体比较低,而打工收入在农民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又低于其他地方,因此提前返乡对农民收入产生了很大影响。

为减轻国际金融危机给贫困地区带来的负面影响,国务院扶贫办将采取以工代赈方式,给予最低工资招募农民参加建设,为失业农民工创造就业机会;努力扩大扶贫贴息贷款规模,帮助返乡创业人员解决融资难;支持国家扶贫龙头企业,提高授信额度,解决流动资金短缺;保护贫困地区特色主导产业;将原有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都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加大救助和扶持力度。为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国务院扶贫办将以就业为导向开展分类培训,扶贫部门将与有关部门协商,对贫困家庭初中毕业后未升学,高中毕业后未就业的“两后生”,在国家统一补助1500元的基础上,再用扶贫资金补助一部分,进一步促进他们继续接受职业教育;对文化素质较低的贫困农民开展为期3个月的短期实用技能培训,增加他们在劳动密集型企业就业的机会,并对务农的贫困农民开展实用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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