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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奴制残酷剥削下的西藏人民能“安居乐业”吗

2009-03-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邢宇皓 我有话说

我们知道,旧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统治,是人类历史上最落后、最黑暗的一页。然而,达赖集团却一直宣称,在旧西藏,人民过着“安居乐业”的生活,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人们经常用“家徒四壁”来形容生活的贫困,然而,在旧西藏,劳动人民甚至连属于自己的“四壁”也没有――1950年,西藏人口为100万,其中没有住房

的就达90万人,他们或者蜷缩在农奴主家牲口棚的一角,或者流浪在城市中乞讨度日。

如此,何谈“安居”?

清朝初年的一项统计显示,在17世纪,当时西藏约有耕地300万克(1克相当于1亩),其中39.5%为寺院和上层僧侣占有,30.9%为封建地方政府占有,29.6%为贵族占有。也就是说,上层僧侣、官家、贵族等“三大领主”及其代理人占有了旧西藏的全部耕地,而他们,仅占旧西藏人口的5%。不仅是耕地,旧西藏的全部牧场、森林、山川、河流、河滩以及大部分牲畜,也都被“三大领主”所垄断,这样的情况直至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前,一直没有改变。

垄断土地的农奴主,将其封建庄园内的土地分成两个部分:相对肥沃者,留作庄园自营,而把贫瘠、边远者,分给农奴。而占西藏人口95%的农奴,只有在农奴主的自营地上进行无偿劳动后,才能耕种自己的份地。

事实上,在耕种自己的份地之前,他们就已经被“三大领主”各式各样的徭役、赋税、地(畜)租等“乌拉差役”压得喘不过气来――

在旧西藏,仅地方政府征收的差税就达200多种。

在属于十四世达赖的摄政达扎的达隆绛庄园,共有81个全劳力或半劳力农奴,全年共支差21266天,相当于67.3人把全年所有的精力都用于为农奴主劳动。旧西藏农奴沉重的差役负担由此可见一斑。

通过榨取人民的每一滴血汗,旧西藏统治者积累了大量财富。民主改革前,仅十四世达赖喇嘛家族,每年在其6000多个农奴身上榨取的青稞就有33000多克(1克相当于14公斤),酥油2500多克,藏银200多万两,牛羊300头,氆氇175卷……

“农奴身上三把刀,差多、租重、利钱高”,旧西藏民谣这样唱道。经年累月的辛勤劳动所换来的,是腹内饥饿、身无寒衣,这就是旧西藏广大劳动人民的命运。而统治者还趁机放出高利贷,对人民进行再度盘剥。

“孜布”和“孜穷”是达赖喇嘛为自己专设的放债机构。据不完全记载,这两个放债机构仅在1950年就放出高利贷藏银3038581两。高利贷盘剥的收入占哲蚌寺、色拉寺、甘丹寺等三大寺总收入的25%至30%。而一般贵族家庭收入的近两成也来自高利贷债息。西藏各级地方政府更是把放债收息作为各级官员的行政职责。

为了生存,广大农奴不得不举债度日,高达20%到30%的高利贷年利率,使他们永远有还不完的“子孙债”和以借贷人和担保人全部破产而告终的“连保债”,由此陷入万劫不复更加悲惨的境遇中。正如法国藏学家亚历山大・达维・尼尔在《古老的西藏面对新生的中国》一书中写道的:“在西藏,所有农民都是终身负债的农奴,在他们中间很难找到一个已经还清了债务的人。”

在政教合一封建农奴制统治下的旧西藏,广大劳动人民所唯一拥有的,就是自己的影子。难道,在永远看不到尽头的痛苦中煎熬度日,也可以被称作“乐业”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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