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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大内需项目用地有保障

2009-03-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林英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3月17日电记者林英从国土资源部获悉:今年以来经国土资源部审查报国务院批准建设项目用地384件,批准用地面积102621.6公顷。其中,公路项目153件、铁路项目29件、机场项目3件、港口项目5件、航运项目3件、水利水电项目34件、能源项目100件。国土资源部门在严格管理的基础上加强服务,保障了

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对中央扩大内需决策的落实起到了重要作用。

去年底国土资源部和11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用地保障和管理的通知》,制定了一系列用地保障政策,大幅度减少了地方用地报批负担,提高了扩大内需项目用地供应效率。各省(区、市)国土资源部门加快用地初审,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符合要求的项目用地,国土资源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审查;对跨省跨市县的线形工程,按市(地)为单位分次报批用地。同时还采取了改进预审管理,将压矿和地灾评估程序提前等措施。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鹿心社指出,这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中央扩大内需项目及时落地,较好地处理了扩内需保增长用地与保护耕地的关系。但最近也发现个别地方存在借机圈地、搭车用地和不按程序批地的倾向,另外一些地方配套资金不足,可能存在被征地农民补偿安置不到位,占补平衡法定义务不落实的情况。这些问题应引起各部门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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