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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事办得更好

2009-03-1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李慧 我有话说

在“家电下乡”风风火火地在全国各地开展的时候,一些地方部分家电的销售价格却远远超过政府最高限价。在江西省鹰潭市某县的一个家电城里,贴着“家电下乡”标志的海尔冰箱,标价2399元;而在商务部主办的家电下乡官方网站“家电下乡信息系统”里,该冰箱的最高限价仅为1999元――据报道,这种经销商从农民身上“打

主意”的现象,在其他地方也时时出现。

“家电下乡”既是惠农政策,又是拉动消费之举。向农村市场生产、销售质量可靠、功能实用、价格低廉的家电产品,可以启动农村消费,也有利于企业发展,实现多赢。

然而,“家电下乡”政策在一些地区具体实施中商家违规谋利、程序把关不严等问题在一定领域存在。在经销过程中,由于家电企业投标家电下乡竞争较大,少数企业为了中标压低价格,再加上从厂商到县城需要经过省级代理、市级代理等层层经销商,就出现了经销商层层套利、家电销售价格高于国家规定价格的现象。如果这样的销售模式得不到真正解决,“家电下乡”工程中就很容易出现损害农民利益的情况。

笔者认为,要避免在“家电下乡”过程中出现层层套利现象,应当减少家电销售过多的中间环节,鼓励中标企业进入农村直销,改变目前一层托一层的下乡销售局面。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当严把“家电下乡”销售者资质审查关,对于销售者的资质、财力、信誉都要进行严格审查,这样才能保证农民真正从中受益。

“家电下乡”关乎农民的切身利益,是一个涉及面广的惠民工程。笔者认为,要防止“家电下乡”中的政策执行不力现象,必须实施从严的全程监控,堵死产、供、销、补各环节中的漏洞,避免农民利益受损害。具体来说,下乡家电品种既要符合农村特点,把好事办好,又不能让“家电下乡”成为企业销售落后产品的平台。其次,“家电下乡”,售后服务也要下乡,农民欢迎物美价廉的家电,更期盼及时有效的售后服务,解决农村家电维修难的问题。企业应当以“家电下乡”为契机,推动农村家电售后服务网络建设,对产品负责到底,为“家电下乡”多赢之举筑造更坚实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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