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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样板煤矿”特大事故想到的

2009-03-2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冯蕾 我有话说

日前,又一次重大矿难震惊国人:山西焦煤集团西山煤电公司屯兰矿22日凌晨发生特大事故,造成74人遇难。据报道,事故调查结果反映出4个问题:通风管理不到位,瓦斯治理不彻底,现场管理不严格,安全措施不落实。

屯兰矿多年来一直是保持百万吨死亡率零纪录的国有现代化大型煤矿。就在去年1月份的山西日报上

,还能找到屯兰煤矿的典型经验。痛定思痛,人们不禁要问:一个“样板煤矿”的安全状况尚且如此,众多的中小煤矿安全情况又怎样?

近年来,一些地方小煤矿矿难事故频发,小煤矿的整治工作一个时期里成为重点。自“限小令”下达之后,各地频频告捷:从2005年到2008年初,全国45%的小煤矿已被关闭,淘汰煤炭落后产能约2.5亿吨。与此同时,很多人也开始越来越多地反思小煤矿矿难频发背后的深层原因,一些专家呼吁把所有采矿权收归国有,从源头上解决矿难不断的问题。然而,“国有的”、“社会信誉好的”屯兰煤矿发生的惨剧又提醒着人们:“抓大限小”、“改革所有权”或许仅仅是矿产业改革的一个步骤,而不是全部。

梳理各类矿难,似乎都归结到一个最显然也是最简单的原因:管理不善。事实上,早在2005年山西省就出台了《关于加强高瓦斯矿井管理的意见》,对煤矿通风系统及设施管理、瓦斯调度台账等管理制度都有明确规定。然而,为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资料显示,近年来美国煤矿安全死亡人数都低于30人,每百万吨煤死亡人数在0.03以下。美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基础1977年的《联邦矿业安全与健康法案》确立了几个基本原则:安全检查经常化,每个地下煤矿每年必须接受4次安全检查;安全检查“突袭制”,任何提前泄露安全检查信息的人,都可能被处以罚款或有期徒刑;检查人员和矿业设备供应者的连带责任制,检查人员出具误导性的错误报告就可能被处以罚款或有期徒刑。此外,在“执法”领域,美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强调其独立性,各地的联邦安全检查员每两年必须轮换对调。这些做法,对于我国不无借鉴意义。

屯兰矿难的调查在继续。还在继续的,是我们对煤矿安全和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苦苦思索。每一次矿难事故的发生或许都有其“偶然”的因素,然而类似的“偶然”重复上演,则必有其背后的“必然”。而要改变这个“必然”就需要有更强大的动力,更有力的手段。日前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今年的政府工作,必须把握好“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上水平,抓改革、增活力、重民生、促和谐”的原则。而用“抓改革”的方法“调结构”、“上水平”,或许正是破解煤炭行业健康发展问题的关键。

眼下,与过去电煤紧张时期电煤供不应求的情况不同,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带来电煤供需矛盾有所缓解,电煤生产不用再“赶拼”。这也正是煤炭行业以改革的精神抓紧调结构、上水平的难得时机。机不可失,煤炭行业既要正视问题,又要把握现在;既要有忧患意识,又要有机遇意识,只有真正用改革的思路不懈地探索,才能实现从量到质的“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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