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理论研讨会上,中央领导同志要求紧密联系干部群众的思想实际,深入回答六个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即:深入回答在当代中国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而不能搞指
导思想的多元化,为什么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不能搞资本主义,为什么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而不能搞私有化或“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为什么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不能搞“三权分立”,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而不能搞西方的多党制,为什么要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而不能走回头路等重大问题,更好地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本报从今天起陆续以专版形式刊发六组文章,深入回答这六个“为什么”,以飨读者。
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一元化
陈先达
为什么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在指导思想上不能搞多元化?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指导思想一元化可能吗?如何科学有效地确立马克思主义尤其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这些都是必须明确回答的问题。
一
我们强调社会主义社会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巩固和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在指导思想上不能搞多元化。在这个事关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事关继续深化改革开放的方向问题上,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毫不含糊。
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是党和人民团结一致、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强调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国际和国内会有些人持反对态度,无非发出什么文化专制主义、压制思想自由之类的诘难。对此,我们不禁要问,难道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处于支配地位的指导思想不是一元化而是多元化的吗?当然不是。任何社会制度下处于指导地位的从来就是统治阶级的思想。这是由社会制度的本质决定的,只是表现形式不同。
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统治者往往用法律甚至暴力来维护这种指导思想一元化的地位。欧洲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对进步思想家的破害,中国明代李贽的悲惨遭遇都是证明。资本主义似乎不同,它主张言论自由、思想自由,但实际上它利用言论自由、思想自由及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教育、舆论和传媒来宣传、灌输资本主义社会的核心价值观念,在貌似“自由”的外表下达到把思想控制在资本主义制度允许的范围内。任何鼓吹革命,反对资本主义的思想理论,即使可以写成文章和著作,但决不容许成为处于统治地位的思想。资本主义社会的指导思想仍然是一元的而不是多元的,无论它以什么样的思想形态出现,处于指导地位的始终是有利于巩固和维护资本主义制度的思想理论。资本主义比前资本主义社会更高明。就思想控制而言,软实力比硬实力、金钱比暴力更有效。这就是为什么一些理论家们对所谓文化专制主义很敏感,很反感,而对种种自由掩盖下的不自由反而乐于接受,对拴在钱袋上的自以为自由的“自由”津津乐道,以为资本主义社会是指导思想多元化的“自由世界”。这如果不是有意的欺骗,就是一种理论幻觉。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一元化指导地位,是为了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为了抵制西化和分化,为了引导社会思想理论朝着正确方向前进。我们并不在乎反对者的诘难。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最重要的是人民的利益和选择,是社会主义的前途。这就是强调指导一元化反对指导思想多元化的合情、合理、合乎规律,顺乎民心之处。
二
在指导思想问题上的确有一些需要认真研究的理论问题。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特别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条件下,意识形态领域指导思想一元化可行吗?必须吗?对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特别是繁荣文化来说,是应该坚持指导思想一元化,还是提倡多元化?是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还是应该搞西方的新自由主义或者别的什么主义?对于并不是刻意反对马克思主义指导,而是由于思想模糊,理论辨别不清而持怀疑态度的人,的确应该在道理上说清楚。马克思说过,“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在经济成分多样化的条件下,在体制转轨的条件下,意识形态中坚持指导思想一元化是“必须”坚持,而不是可有可无,可坚持可不坚持的。这个“必须”,不同于宗教中对教义遵守的那种必须,也不是康德道德论中那种绝对命令式的必须。对我们党来说,马克思主义是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最锐利的理论武器。没有马克思主义指导,我们在实践中就会失败。这是为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所证明了的真理,也是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以及前些年发生“颜色革命”国家的际遇从反面证明了的真理。因此,我们说的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一元化指导中的“必须”,是以马克思主义自身的真理性为依据,以国际与国内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为基础而得出的科学结论。在社会主义中国,坚持意识形态指导思想的一元化,就是坚持真理、坚持科学、坚持人民利益。
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结构基础上,能够确立马克思主义在上层建筑中一元化的指导地位呢?按照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在多种所有制同时发展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一元化的指导地位,完全必要,完全可能。毫无疑问,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和不同利益群体的存在,肯定会出现多种思想和价值观。我们承认处于转型期的中国社会思想的多样性,对此,任何生活在当下社会中的人都能感受到。可是思想多样性和指导思想的一元化不是同一层次的问题。一个是现实社会中思想的存在状态,它是多样的;另一个是在社会中究竟哪种思想应该处于指导地位,成为这个社会的“普照之光”。在以公有制为主体,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社会主义中国,处于指导地位的当然是应该与这种社会性质相符合,能够支撑、引导和代表社会主义前进方向的思想理论。不言而喻,这个处于指导地位的思想理论,除了马克思主义还能是哪一种思想呢?
认为既然搞市场经济就应该把市场平等竞争原则贯彻到一切领域,在政治上搞多党制的自由竞选,轮流执政――这叫政治市场;在思想理论领域,搞自由竞争,哪种思想信仰的人多,哪种就应该处于指导地位――这叫思想市场。认为市场经济原则应该成为我们社会主义社会各个领域的普遍原则,这在理论上是完全荒谬的。邓小平说过,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不是经济基础,而是资源配置的一种方式,或者说是经济运行的方式。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指导思想起决定作用的仍然是以资本主义财产私有制为核心的经济制度和以资产阶级为统治阶级的政治制度,而不是市场。以资本主义市场中劳动力买卖的自由、等价交换的平等、财产私有为基本内容的人权,是由资本主义社会性质决定的,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特性,而不是所谓市场经济的本性;是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使市场运行中的私有产权、自由、平等的交换成为可能,并受资本主义政治和法律保证。在资本主义市场之外,在其他社会关系和政治领域,并不存在普遍的自由、平等和人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它的经济基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结构;它是受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制约的。在当代中国,是社会主义决定市场经济的性质,而不是市场决定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我们搞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市场社会主义。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行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一元化,完全是可行的,是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相一致的。
强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是不是会妨碍各种非公制经济的发展?或者说,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就应该放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呢?这种非此即彼的看法,是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
实际上在当代中国,实行指导思想的一元化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有利于多种经济成分合理布局和共同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和市场经济的经济运行模式,对于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来说,仿佛是多个发动机,有力地推动中国社会前进,而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则像是方向盘。发动机可以是“多”,它有利于中国经济和各项事业的迅速发展,但方向盘只能是“一”。正如一部卡车、一艘轮船或一架飞机,动力越大,速度越快,可方向盘多了,就危险,就无法前进。
当然,由于所有制格局的改变和市场经济运行中人与人之间以货币为中介关系,会导致一些负面的东西,如拜金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及一些陈腐东西沉滓泛起。这说明更应该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而不是相反。
事物是相反相成的,辩证法的规律是永恒规律。思想越是多样,越要加强指导思想的一元化;经济活动中的自由度越大,思想理论领域中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指导就越重要。庄子说:“夫道不欲杂,杂则多,多则扰,扰则忧,忧而不救。”如果在当代中国,各种不同的思想都以解构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为目的,企图在意识形态中争指导地位,把思想多样化变为指导思想的多元化,那对社会主义来说是危险的,就会如同庄子说的“扰则忧,忧而不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加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中的一元化指导地位,而是推行意识形态自由化方针,中国会怎样?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就是前车之鉴。
三
坚持指导思想一元化,就要坚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马克思主义是与时俱进的理论体系。我们既要反对以僵化的教条主义态度对待马克思主义,又要反对否定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西方价值观作为评价中国现实的尺度。坚持马克思主义,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坚持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在当代中国,就是要坚持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即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
坚持马克思主义与坚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两者是一致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就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新成果。坚持马克思主义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同于个别结论,它不是针对一时一事而发表的具有时效性的判断,而是对具有普遍性规律的科学总结。区分基本原理和个别判断,区分教条式理解和错误附加,关键在于要从普遍规律和规律运用条件变化的高度来理解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毛泽东指出:“马克思主义一定要向前发展,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不能停滞不前。停止了,老是那么一套,它就没有生命了。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又是不能违背的,违背了就要犯错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不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而是“化”。这个“化”字非常好、非常形象。“化”既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是动词,意味着改变中国,通过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是名词,意味着变成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结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果实。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和恩格斯创建的马克思主义并不是互不相关的两种思想理论体系。在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始终包括作为马克思主义创立者的马克思和恩格斯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贡献。如果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中剔除马克思和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那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就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反之,如果不重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对马克思主义的杰出贡献,不重视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就不可能真正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在中国,坚持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
四
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的指导地位,既是一个极其重要的政治任务,又是极具艰巨性的理论建设任务。因此要加强马克思主义一元化的指导地位,必须进行理论研究,提高学术水平,倡导“和而不同”,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工作,真正使马克思主义具有吸引力、说服力和凝聚力。
在意识形态领域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一元化,就要反对各种具有严重危害性的错误思潮,发挥马克思主义的批判功能。但对于各种不同的学派,文学艺术上的不同风格和不同的学术观点,我们党一贯提倡“双百”方针。这是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正确方针。马克思说过,我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我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思想理论领域当然也是这样。春秋时期政治家晏婴说过,“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一,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这是千真万确的。一种声音构不成美妙的音乐,一种颜色构不成美丽的图案,单一的味道做不成美食,孤立的事物无法考究。这就是“和而不同”的好处。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与提倡“双百”方针,倡导“和而不同”是辩证统一的。结合得越好,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中一元化的指导地位就越巩固,学术越发展,思想越活跃,思想理论领域就越会呈现一派生气勃勃的繁荣景象。
要坚持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指导地位,还要善于以理服人。不仅学术要有水平,理论要有深度,而且表达方式要具有中国风格和气派。晦涩难懂,洋腔洋调,群众不喜欢,不接受,照样发挥不了作用。世界上没有任何力量能强迫别人接受一种理论,最多只是口服心不服。只有理才能说服人,理只有说得透,入心入脑,才能被人接受。
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是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巩固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指导地位的一种重要途径。大众化包含通俗化。德国哲学家康德的三大批判不容易懂,但康德并不引以为傲,而是引以为憾。他在给朋友的信中说过:“缺乏通俗性是人们对我的著作所提出的一个公正的指摘,因为事实上任何哲学著作都必须是能够通俗化的,否则可能在貌似深奥的烟幕下,掩盖着连篇废话。”我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工作者的文章和著作,内容应该是现实的,理论应该是深刻的,但表达应该是通俗的。这是加强和巩固马克思主义一元化指导地位的要求。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
“指导思想多元论”评析
教育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中心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需要回答“为什么不能搞指导思想多元化”的问题。本文就此谈几点看法。
第一,“指导思想多元论”的提法本身是一个悖论,它自身包含着内在逻辑矛盾,是一个虚假命题。“指导思想多元论”是由“指导思想”和“多元”两个概念构成的。“指导思想”这个概念本身就意味着一定社会在思想上的某种统一,意味着用一定的思想理论统一人们的思想,达成某种共识,以便规范人们的行为,采取共同的行动,否则它就不是指导思想了。而“多元”意味着不同的思想并立,甚至相互对立,谁也不能把其他思想“统”进来,构成一个统一的整体。简言之,“指导思想”意味着统一,而“多元”意味着不统一。既然是讲“指导思想”,又主张“多元”并立,将这二者拼凑在一起,这就如同追求“铁的木”、“方的圆”一样,表现出一种自相矛盾的思维,一种逻辑上的混乱。
第二,“指导思想多元论”的哲学理论基础是“真理多元论”,而“真理多元论”混淆了真理和谬误的界限,这就决定了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必然把真理与谬误混同在一起,是非不分,造成思想混乱。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赞成搞指导思想多元化,是以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为哲学理论基础的。真理只有一个,就是说,人们对于同一个认识对象,虽然可以产生多种不同的认识,但只有其中与对象符合的那种认识才是真理。如果实践已经证明了某一种认识是与实际相符合的,是真理,那么,关于同一个对象的其他的认识,实质上(而不只是形式上)与它不同的认识,就不是真理,而是谬误。真理和谬误不能同时成立,坚持真理就不能不排除谬误,所以真理是一元的。实践已经反复证明,马克思主义是正确揭示物质世界的本质和规律、人类社会的本质和规律、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思想体系。这同时也就表明,与它本质上不同的其他思想体系,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体系,虽然也可以在这样那样的具体问题上有某种真理性,但是就其整体而言不是真理性的思想体系,所以不能把它们同马克思主义一起当作我们的指导思想。
与辩证唯物主义不同,“真理多元论”对真理持另外一种看法。它认为各种观念都是人们制造出来供自己使用的工具,其中有用的工具,就给它一个“真理”的美名。这样一来,我和你的利益不同、目的不同,需要不同的工具,就有不同的真理,各人有各人的真理;我根据今天的需要把这种观念称为真理,明天有了另一种需要,就可以把另一种相反的观念称为真理,同一个人可以把不同的甚至相反的观念都称为真理,所以它认为真理是多元的,而不是一元的。实用主义哲学的真理观就是典型的“真理多元论”,它明确地断言“真理是多元的”,说这是因为真理“只有一个共同的性质,那就是这些真理是合算的”(詹姆斯:《实用主义》,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37、111页)。所以,有的实用主义者形容自己“总是潇洒不羁、无政府主义”,“无脊梁、无原则”,就像“政治上的‘机会主义’一样”(同上书,第132-133页)。主张“真理多元论”的观点认为,不同的人会创造出截然不同的理论,人们根据自己的心理因素、审美判断分别在其中取舍,真理就是这么来的,由此就产生了多元的真理。可见,真理多元论不承认真理是对客观对象的正确反映,不承认实践是检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这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真理观。建立在这种真理观基础上的指导思想多元论,不承认不同的思想理论体系有真理性上的区别,有真理与非真理之分,它把真理与谬误的界限取消了,把它们混同在一起,这是鱼目混珠。这样就不能不导致是非混淆、真假不分,搞乱人们思想,进而造成行动上的混乱。我们只有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才能不断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第三,指导思想多元化的主张违背了“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8页)这条意识形态运动的客观规律。而违背客观规律的事情终究是做不成的,这就决定了指导思想多元化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一个社会的指导思想,属于社会上层建筑中的意识形态领域,而社会意识形态的运动是有它自身的规律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中,通过对意识形态的深入研究,得出了一个结论:“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在任何社会存在的多种思想中,都是统治阶级的思想占据着统治地位,而不是各种思想处于相同的、平等的地位,平起平坐。这里所说的“统治阶级”,就是经济上占有生产资料、政治上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这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个结论是如何得出来的呢?一方面是根据对社会历史的考察,看到事实就是如此;另一方面,又是根据理论的分析,对思想文化与经济、政治之间相互关系的分析,对精神生产与物质生产之间关系的分析。创造系统化的思想理论必须有专门从事精神生产、理论研究的思想家理论家,还必须有从事精神生产的物质条件,有物质生产、物质生活的条件和精神生产的资料,而只有统治阶级才具备这样的条件。我们知道,在任何社会中,经济是基础,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思想文化是由经济、政治决定的。所以,不同阶级的思想理论体系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同地位也是由各阶级的经济地位、政治地位决定的。经济上、政治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在思想文化上也必然占据统治地位,使自己的思想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
所以,指导思想一元化而不是多元化,这是不同国家、不同历史时期普遍存在的客观事实,是社会发展中的一条普遍规律,并不是当代中国特有的社会现象。不同性质的国家有不同的指导思想,这是它们各自的特殊性;总有一种思想处于指导的或统治的地位,这是包含在特殊性中的普遍性。我们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反对指导思想多元化,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普遍规律的自觉运用,是普遍规律的具体体现,体现着特殊性与普遍性相统一的辩证法。而指导思想多元化的主张,是违背客观规律的,所以是不可能实现的。指导思想多元化,实际上仅仅是某些人提出的虚幻的理论主张,是一种不符合实际的混乱的思想,在实际生活中,它是不存在的,不具有现实性。无论在历史上或现实中,都不曾有过、也不会有指导思想多元化、多种思想平起平坐的事实。
第四,主张指导思想多元化的实质,是否定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指导地位,用其他思想理论特别是从西方搬来的资产阶级思想理论取而代之。既然指导思想多元化是一种逻辑混乱的虚幻的理论,是不可能实现的,那么一些人为什么要提出这样的主张呢?这实际上是意识形态斗争中的一种策略,而意识形态斗争的背后又是利益之争。在社会历史领域,各种思想主张的背后,都有利益的诉求,否认这一点是虚伪的,所以马克思恩格斯说,思想离开了利益就会出丑。问题不在于是否追求利益,而在于代表谁的利益。指导思想之争既是真理与谬误之争,又是不同阶级的利益之争。马克思主义是工人阶级的科学世界观,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这是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在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国家,指导思想多元化的主张都是针对着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提出来的,是为了挑战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并且取而代之。指导思想多元论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它代表着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和政治诉求,是同工人阶级、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相对立的。
我们知道,前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推行的“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和他的“新思维”,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主张指导思想上的多元化。他提出反对所谓“垄断理论”,要“使每种报刊上都出现社会主义的多元论”。1990年7月苏共28大通过的纲领性声明《走向人道的民主的社会主义》和苏共党章,抛弃了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宣布放弃党在政治和思想方面的“垄断地位”,实行政治多元化和意识形态多元化。时隔不过一年多,全世界就看到了它的严重后果:1991年12月25日,在人类历史上存在了74年的一度十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苏联宣告解体,苏联国旗从克里姆林宫上空降落。任何社会中都会有多种不同的包括互相对立的思想观念存在,社会生活中实际存在的思想很可能是多元的,但一定社会的指导思想只能是一元的。一种指导思想被否定了,另一种思想就会取代它的地位,而不会与它共享指导地位。
指导思想多元化的实质和严重后果,实践已经做出了检验,历史已经得出了结论。在中国,它的实质和后果还没有、也不能在实践中充分暴露出来,这是因为,这样的历史实践检验和充分暴露,实际上就意味着取消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指导地位,同时也就是意味着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而这是中国人民决不能允许的。因为那将意味着一场灾难,国家和人民的灾难。也正因为如此,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指导思想多元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
第五,“指导思想多元论”的各种具体论据及其论证的逻辑思路也是站不住脚的。比如,有人说,马克思主义并不是唯一的真理,各种学派中都有真理,所以它们是平权的。这种说法貌似有理,其实近乎诡辩。一个科学思想体系和一个根本观点错误、仅在某些具体问题上具有某种真理性的体系,能说它们在真理面前是“平权”的吗?同一领域中的不同学派,是关于一定对象整体的不同的系统化认识,其中符合于对象整体的真理体系只能有一个。笼统地讲每一学派中都有真理又都不是唯一的真理、“真理存在于各派学说之中”,就否认了不同学派作为整体有真理与谬误之分,抹杀了科学体系与非科学体系之间的本质区别。
又如,有人说,古代希腊学派林立,促进了学术的繁荣,而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独占统治,阻碍了学术的发展和科学的进步,这就表明真理多元论、指导思想多元化有积极作用。古希腊各派的学者们著书立说,竞长争高,是因为他们相信有多元的真理吗?不是。只有相信自己掌握了真理,而同自己对立的观点不是真理,才会又“鸣”又“争”。所以支撑着他们去著书立说的,正是某种自觉或不自觉的一元论真理观。像古希腊智者学派的某些学者所主张的真理多元论,只不过是一家之言,并未成为主导的观点,否则就不会有学术的繁荣了。基督教神学的真理观是唯心主义的真理一元论,而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是辩证唯物主义的真理一元论,它既反对真理多元论,又反对唯心主义的真理一元论。把唯心主义的基督教神学阻碍科学发展的历史事实当作反对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论据,这是把根本性质不同的思想体系及其社会作用硬扯在一起,未免离真理太远了。
总之,对指导思想多元论的种种具体论证都包含着对客观事实以及事物之间因果关系的曲解,也包含着逻辑上的混乱和强辩,因而是不可信的。
(执笔:田心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