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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我们到哪里去纪念先烈

2009-04-02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盛翔 我有话说

在法定的第二个清明节假期到来之际,中国各地因时而动,再次掀起“公祭热”。不仅公祭黄帝、炎帝,就连他们的祖先伏羲、华胥氏,以及孔子、老子等都要公祭。而在热热闹闹的“公祭”潮中,人们似乎忽视了一些应当纪念的身影。日本华人发表署名文章,呼吁中国推动每年举行纪念英雄英烈和死难同胞的国家级公祭活动。

这样的呼吁,在瞬间就获得了广泛的公众认同,那些为我们抛头颅、洒热血的革命英烈,也许会为此感到一丝欣慰。与各地政府争着抢着公祭的那些甚至仅仅只是神话人物的先祖们相比,他们为这片土地真实抛洒下的热血,被遗忘在了某一页生疏的历史教科书上。

也许我们不该反对公祭先祖,即便他们有些可能并不真实存在,那也是我们共同认可的民族文化的一部分。但是,当这种公祭沦为地方经济利益的眼球项目,其中究竟含有多少祭奠真意,是大可怀疑的。尤其是,当我们一面争相公祭先祖,一面却又遗忘乃至辱没“近祖”,就更能真实辨明那颗祭奠的心是否纯洁了。

有媒体报道称,部分地方的烈士陵园得不到足够的保护,有的被用于地产开发。这些行为固然可叹,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这是烈士陵园被我们长期冷落之后的结果,而不是原因。倘若我们不是获悉破坏新闻时才想起它们,而是真的被经常性纪念和敬拜,烈士陵园就不至于遭遇那样的破坏。

有一个成语叫“数典忘祖”。我们必须清楚,自己的活与英烈的死是存在因果关系的;我们更应明白,对英烈的纪念是我们所有活着的后人应尽的义务和责任。这个意义上,我们需要纪念英雄英烈和死难同胞的国家级公祭,我们更需要基于生者的道德对革命英烈们致以自觉而纯洁的个体纪念。

无论是国家级公祭,还是国家级建设,我们需要一直呼吁到实现的那一刻;但在此之前,并不意味着我们只能呼吁。作为直接受益的个体后人,我们更应自觉而纯洁地表达出个体的纪念,我们有很多分散各地的烈士陵园可以表达出个体的纪念,我们还有诉诸集体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可以表达出个体的纪念……

在每年法定的清明节,我们都不要忘却纪念和敬拜先烈,都不要忘却献上我们一瓣心香,一束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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