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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法保障学生体质健康

2009-04-04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记者 郑晋鸣 通讯员 童亮 我有话说

本报讯(记者郑晋鸣通讯员童亮)《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近日提交江苏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审议,这也是江苏在全国率先通过立法促进和保障学生的体质健康。

据悉,《条例(草案)》对学生体育活动开展、营养监测和干预、睡眠时间保证、健康体检制度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保障学

生体质健康的必要体育活动时间,《条例(草案)》规定:保障学生每天在校体育课、课间操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为保障学生的睡眠时间,《条例(草案)》还规定:小学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1小时以内;初中一、二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总计控制在一个半小时以内。

此外,《条例(草案)》还规定:学校应当在核定的教师编制数量内,根据学校体育课和课外体育活动的需要,配备体育教师。鼓励学校配备专职体育教师。

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该《条例(草案)》出台后,有助于将减负落到实处,从而切实保障学生的体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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