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不应以“小产权房”限制“市民农园”

2009-04-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孙明泉 我有话说

据《新京报》报道,城里有房的刘某在京西山区租了十余亩荒地,用石头围成院子,栽植了桃树、枣树、竹子、葡萄及山楂,盖了简朴的房舍,节假日里,便约亲友同来体验“世外桃源”般的田园生活。有人认为这是乡村小产权房的变异,不应该提倡。笔者则以为,垦荒植树的同时,在一定比例的空间上构筑非产权的第二居所,既不占用农村

耕地,不影响城市外扩用地,又满足了都市人的休闲需求,有利于绿化造林,是应当肯定的,至少不应该视同小产权房加以“封杀”。

有调研表明,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交通工具的便捷、休闲时间的增加和城市污染的加剧,当代都市人的生态需求和休闲需求正日益强烈,在城郊购置小产权房或长租农家院落的人越来越多,平时住城里,周末到乡下的“5+2”生活方式日益为都市人认可并推崇。换句话说,体验农耕文化、回归生态自然,是都市居民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只是由于种种条件的约束,这方面需求的潜力迟迟得不到充分释放。

应当看到,“恋土情结”和“亲木偏好”是沉潜于国人心灵深处的集体无意识。千百年来,人们忙时扑在泥土里,闲时祭山祭水祭祖先,穷了力田致富,富了买田置屋,多数活动都或明或暗地以“土地”为中心。于国人而言,这是一种根深蒂固的文化情结,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选择。就连中国传统的建筑物也从不像西方的教堂那样以尖顶与天国“对话”,而普遍热衷于使建筑群体向地面四处有序地铺开,并多以土木原料为建筑主体。及至当代,都市人工作紧张、竞争激烈,加之交通拥堵、空气污染、噪音喧嚣,迫切希望能以某种方式回归自然,享受田园风光,沉浸于乡村生活、农事生产的全新体验中。在拓荒地上建筑简易住房,某种意义上正是这种“恋土情结”和“亲木偏好”的体现。事实上,市民农园、休闲农场、教育农园、银发族农园在发达国家早已有之。如法国有市民农场,分租给城市居民种植经营;德国有“市民农园”,即利用近郊区的农地,规划成小块地出租给市民,承租者可以在农地上种植花草、树木、蔬菜,体验田园生活。

因此,笔者建议,相关部门加强都市居民的消费需求研究,出台相应的政策,允许人们在环都市乡村实现城里无法实现的消费需求。只要不危及18亿亩耕地红线,不把农民的承包土地转用于非农用途,就可以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探索建立农村集体用地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积极探索城乡联动、城乡统筹、共同推进的发展路径。比如允许更多的城里人到郊外山区或废弃地拓荒种植,允许在设定比例的拓荒地上建筑临时居所,而不是以小产权房加以限制。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