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中国城市化发展的战略选择

2009-04-06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梁捷 我有话说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大量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流向大中城市,特别是沿海地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一亿多人流向大城市,到年底,只有一部分留在城市,大部分返回到农村,第二年初又流向城市,周而复始。农村的剩余劳动力成为城市人口的主要后备力量,成为中国这几年来城市化的“主力军”,增加了这些城市的负荷。

中国工程院院士、原中国规划设计研究院院长邹德慈提出了在大中城市周围和农业地区建设一些小城镇,小城镇建设可探索“农业城镇”模式的理念。他认为,“农业城镇”建设,可以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有效延长农业的产业链,让农民充分地就业,人人有工做,人人有收入。让农民用自己的力量开发建设,用自己的方式参与管理,由此可以截留和吸纳当地农村的一部分剩余劳动力,避免农业人口大量地流向大城市,有利于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

发展“农业城镇”是中国特色城市化的重要内容

据了解,我国城镇化率,2007年达到了44.9%,中国还有55.1%的农业人口存在。从人口总量来看,农村人口大致还有7.3亿,相当于美国全国人口的2.4倍(美国全国人口是3亿)。中国今天存在的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大部分在农村。中国所谓“三农”问题――“农民、农业、农村”,多年来始终是我们党和国家占据非常重要位置的问题。早在2004年,在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战略研究的时候,邹德慈院士曾提出关于“农业城镇”的概念,受到很多专家关注。

邹德慈院士介绍说,我国现在拥有建制镇1.9万多个,乡镇1.5万多个,这组数字是构成了我们最基层的城镇体系,它的高端是中等城市、大城市、特大城市、巨型城市。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大城市,特别是沿海地区。据不完全统计,每年约有一亿多人流向大城市,而且逐年增长。在世界范围内,发达国家中存在着很多“巨型城市”,发展中国家也有。近年来,我国的大城市,包括特大城市,人口增长一般快于中小城市,城市化发展比较快。应该说,这是个好现象,因为一个国家的“巨型城市”是一个国家核心竞争力比较集中的体现。但是,还应该看到小城镇的发展的重要性。邹院士说:如果一个国家只有“巨型城市”的发展,而小城镇、小城市萎缩的话,这样的城镇体系是不可持久的,不是可持续的。

为什么提出“农业城镇”的概念

邹德慈院士认为,自古以来,包括世界各国,城镇与农业是二元的,城镇似乎就跟工业、商业、服务业等等相联系。但为什么要提出“农业城镇”这样一个概念呢?

第一、从地区来看,“农业城镇”的发展主要在农业地区,而中国的农业地区地域非常广大,所以发展前景广阔。

第二、从职能来看,“农业城镇”是以农业和它的产业链作为主要职能。农业如果用传统的观念,是小农经济,小农式的生产。但是作为一种产业来考虑的话,它就是一个非常长的产业链,一点不亚于某些加工工业。

第三、从建设来看,“农业城镇”是由农民来投资、融资或者用合作的方式来进行开发建设。上世纪80年代,在浙江温州地区出现的,号称中国改革开放以后“第一个农民城”的龙岗。它本来不是一个城镇,后来农民通过自己的力量建设了一个“龙岗城”,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已颇具规模。这个城镇是由农业和初级加工业发展起来的,后来有了工业、商业、贸易、服务等等。20多年来经历了三个阶段,现在的规模已达15万人。“农业城镇”的好处是可以截留和吸纳一部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避免大量地流向大城市。

第四、从管理来看,“农业城镇”可以由农民用自己的力量来开发建设,用农民自己创造的一些方式来进行管理。也许它不被看作是“正规的”城市,但它比较适合农业地区的实际情况和需要,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新型城镇,而且可以有所发展和提高。它可以在某些管理体制上、制度上有所创新,甚至可以运用更加比较民主的、自治的方式进行城镇的管理,做出一些有益的尝试。

“农业城镇”的特色突出贴近农民

“农业城镇”的建设要做到突出特色,解决好繁荣、宜居、和谐等问题。

邹德慈院士认为,一是地方特色。“农业城镇”要比较地方化,甚至于乡土化,它不同于我们现在的大中城市,也不同于现在的很多小城市。它甚至于在房屋建筑上可以就地取材,少用大城市所使用的一些建筑材料,这都是可以做得到的。

二是尺度特色。“农业城镇”是小城镇。因此应该保持小的尺度,小城镇的尺度,应避免我们现在有一些小城镇追求大城市尺度的“小孩穿大人衣服”倾向;小城镇保持比较小的尺度,建设成本低,包括建筑以低层、多层为主,不建高层建筑,更多一点地方的风格和色彩,更多一点乡土的气息。基础设施(水、电、路等)应该齐全,还要节能;镇容整洁优美,朴实无华。

邹德慈院士援引温家宝总理在视察汶川地震后谈到“北川新城”的规划设计时讲的话:“你们将来建的‘北川新城’,是一个小城镇,应该体现‘安全、繁荣、宜居、特色、文明、和谐’”。邹院士认为,这几点对“农业城镇”建设是完全适用的。所谓“繁荣”,不是灯红酒绿,而是充分地就业,小城镇里住的居民人人有工作做,人人有收入,有钱可赚;所谓“宜居”,就是适合于人的居住,适合居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所谓“和谐”,就是农村地区建小城镇,规模比较小,可以不打乱原来农村社区的结构。

“农业城镇”的建设,突出贴近农民、贴近农村的特点,更有利于吸引一部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从而避免大城市不断地扩大,更好地解决“三农”问题。邹德慈院士认为,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改革土地管理,扩大农村市场,鼓励农民创业等,“自下而上”的“农业城镇”建设必将迎来极好的发展机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