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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慈善事业需培育慈善文化

2009-04-08 来源:光明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潘剑凯采写 我有话说

文化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象征和推动力量,构建和谐社会,需要建设和谐文化;发展社会慈善事业,也需要慈善文化的引领和支撑。

慈善文化对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具有以下功能:第一是认识导向功能,它引导人们正确认识

慈善事业的价值和意义,并内化为一种自觉的慈善信念,进而积极主动地投身慈善实践;第二是心理平衡功能,当一个人付出劳动时,即使没有得到金钱和物质的回报,也可以得到精神愉悦;第三是促进社会和谐功能,慈善活动可以营造奉献社会、关爱他人的道德风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与西方发达国家尚有差距,这与我国慈善文化发展滞后有直接关系。因此,要推动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必须大力加强慈善文化建设:一是要培养公民自觉的慈善意识,包括关爱意识、感恩意识、社会责任意识等等;二是要营造社会良好的舆论氛围,不管官员百姓、明星草根,无论能力大小、做多做少,只要尽了一点力,就奉献了一份心,而不应该对人们慈善行为的动机说长道短;三是健全慈善组织和管理机制,包括从政府到民间、从中央到社区,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慈善组织结构,使每一个有爱心有能力的人都有机会有途径开展慈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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